園林綠化資質取消后,新的辦法或可銜接招投標

今年4月13日,住建部下發通知,取消城市園林綠化資質,并且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等資質,作為園林綠化施工業務的條件。那么,園林綠化工程的投標到底該怎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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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近日河南省住建廳發的通知來看趨勢。

對招標方的要求:

依法應當招標的園林綠化工程,招標人對擬發包的園林綠化工程,不得設置投標企業具有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其他資質條件。

對投標方的要求:

施工企業所持的有效營業執照須包含園林綠化經營范圍。為保證工程質量,要引導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由一定實力、誠信和信譽度較好的企業承接,同時企業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應具備有專業資格證書且具有園林綠化施工的從業經歷,并經過專業培訓。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投標資格,除工程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誠信行為等外,可以設置與園林綠化工程相適應的企業類似業績要求。類似業績通過面積、造價等量化指標體現的,一般可設置不超過招標工程相應指標的70%。

早在今年4月18日,安徽省住房城和城鄉建設廳下發《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市場準入有關事項的通知》,招標方不得強制要求企業出示城市園林綠化資質或施工承包企業資質作為準入條件,此外,還規定不得要求施工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作為市場準入條件。對投標方,除企業業績、信用、人員配備,不得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注冊執業資格。

所以,根據不同省份,對園林綠化的招投標規定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要求上有所區別。信用等級、園林工程業績、專業人員配備等將成為投標準入條件。

企業已有園林綠化資質,現在完全廢了嗎?不是,根據編者猜測,企業已有的園林綠化資質,可能作為實力和信用等級的評價中非常重要的條件,在原有城市園林綠化資質下竣工的工程可作為業績考核。那么在評標中,原有園林資質,可為企業加分!

園林相關專業資格證沒用了嗎?不是,園林綠化投標要求企業配備相關專業持證人員,那么為了考證而考證的現象就不復存在了,屆時,市場上將大量涌現具有技術實力的園林人才。

取消城市園林綠化資質,不是降低對企業的要求,而是為了打破限制,刪繁就簡,讓企業形成良性競爭,讓綠化行業更好的發展?,F有的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已經給我們指明了方向:建筑業將形成以項目管理型的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為龍頭,技術型的專業承包資質企業為主力軍的明確分工格局!至此,園林企業如何轉型也應該很明確了。

華業匯邦建筑資質服務專家

園林綠化資質取消后是不是干綠化工程不需要資質了,具體還需要什么?

并不是,園林綠化資質取消后,想要從事園林綠化工程的話,可以選擇辦理市政公用工程資質,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資質的建筑企業可是可以承接園林綠化工程的。

辦理市政公用工程資質需要的材料有: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

4、辦公場所證明。若地址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5、所申請建筑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

7、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8、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復印件;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2、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我們之前辦理的林業資質撤銷了,還有剩很多林業工程師職稱在公司,這些還有用嘛?

我們之前辦理的營業資質撤銷了,還有很多林業工程師職稱在公司,這些還有用嗎?我容易翻起來這個可能。還是有用處的。

國務院:取消綠化工程施工和對外承包工程的資質要求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76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決定》刪去了《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十六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內容為: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2009年有修訂),都是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而制定,現在相關內容被刪除,《辦法》和《標準》正常情況下將被廢止,但究竟是否被廢止,還得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一步的文件。

二、《決定》刪去了《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共有四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七條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對外承包工程資格。

第八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工程建設類單位還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級或者一級(甲級)資質證書;

(二)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從事對外承包工程的經歷;

(三)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最近2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和較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第九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中央企業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以下稱中央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單位以外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和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和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會同同級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受理申請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的情況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吊銷其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是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而制定,該《辦法》是否廢止,也是要看相關部門的下一步文件出臺。

住建部通知: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建辦城[2017]2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關于刪除《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決定,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

三、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四、《關于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13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此前有關園林綠化企業管理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