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浙江城鄉規劃資質開通工作
浙江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乙級現在已經可以申報,有準備的趕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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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4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年齡應當在70歲以下,其中,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4人,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2人。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應當在60歲以下。高等院校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專職從事城鄉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70%。
你好,想請教一下城市規劃甲、乙、丙級資質分別承接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的范圍不受限制。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84號 第七、第九條、第十一條。
城市規劃甲、乙、丙級資質分別承接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1.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2.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3.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修正案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
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修改為:“(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刪去第三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五)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修訂后: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規劃資質種類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一、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標準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具有其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他專業的人員不少于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收購: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其他專業人員不少于10人;
(三)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六)有固定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三、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四)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擴展資料: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經2000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5次部常務會議通過,2001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84號發布。
該《規定》分總則、資質等級與標準、資質申請與審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
2012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發布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第43條決定,廢止原建設部2001年1月23日發布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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