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規劃編制的成功經驗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來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如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城市規劃體系的改革進行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了大量的探索,其中最具有革命性的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初步形成。近幾年,深圳、廣州、南京等地進行了包括法定圖則、概念規劃等新的規劃方法的嘗試。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安徽等省組織編制城鎮密集地區城鎮協調發展規劃,以充分發揮城市規劃對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的綜合指導功能、資源保護和利用的統籌功能、對城市間競爭合作的協調功能。這些嘗試一方面說明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我國城市規劃在迅速邁進,越來越得到業內人士的共識。同時也說明城市規劃的改革在向針對性、可操作性、法定性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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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初步確立了城市規劃的法制框架。經過15年的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城市規劃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亟待調整、修改,以適應我國社會經濟新形勢的要求。建設部1991年《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1995年《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出臺,確立了我國城市空間規劃體系的結構框架,為我國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礎。但我國空間規劃體系中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是以目標干預為主的缺少彈性的規劃,尚處于物質建設規劃階段。
回顧改革開放20余年來,與國際城市規劃體系發展歷史相比較,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尋求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城市規劃體系。城市規劃的發展依靠城市規劃體系的完善,包括從法律、技術到行政手段等一系列內容的科學化、系統化、完善化。城市規劃體系由法規體系、編制體系、管理體系三部分組成,法規體系是基礎,編制體系是依據,管理體系是手段,目的是通過依法編制、實施城市規劃,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本文在探討有關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內容的基礎上,重點對城鎮群規劃編制體系、實施管理提出若干思考。
在城市規劃編制體系中,基于城市問題的解決、區域經濟復興、區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環境共保、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作為城鎮群規劃及其空間范圍的各種研究如火如荼,近幾年開展的廣州市概念規劃、合肥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江蘇省三大都市圈規劃、安徽省三大城鎮群規劃、京津冀城鄉空間發展規劃、珠三角城鎮協調發展規劃等均屬于城鎮群規劃的嘗試。
1.我國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分析及實踐
l.1現狀及問題
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體系包括城市規劃法規體系、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城市規劃管理體系三方面內容。目前,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尚處于初級階段,正面臨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兩大挑戰,以及我國加入wTO之后,來自國際方面的各種壓力和挑戰。從整體上來說,我國城市規劃體系包括理論體系、技術體系和實踐體系等均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從理論體系來說,基礎理論缺乏,而應用理論未得到充分的發展。由于我國和西方在政治、經濟體制及文化背景方面有所不同,所以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國家的模式,而應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城市規劃體系的模式。其次,在技術體系方面,缺乏系統性的技術規范:規劃編制系列不完整,且無從參照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規劃的法定內容與規劃管理的銜接不夠,難以適應市場經濟下城市規劃管理的要求等。再次,從實踐體系來說,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現有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面對市場經濟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其可操作性不強;地方性法規或者不完善,或者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矛盾;規劃管理方面尤其是“一書兩證”管理依據、程序有待規范,以適應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
2.現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反思
2.1區域規劃。新中國成立以來,開展過四次重要的區域規劃工作:一是20世紀50年代末期,按前蘇聯模式,以資源開發和大型工業項目區域規劃為主,在部分城市和省區開展。二是20世紀60年代,大規模的全國性各行政系統的農業區劃。三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學習西方50~60年代的模式,從全國到各省市(個別到縣)的國土規劃。當時的國土規劃雖提出國土整治問題,但仍以資源開發、生產力與城鎮布局為中心,與西方的平衡區域生產力和城市發展的規劃有所不同。四是20世紀90年代初中期,全國各省(區)開展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重點是研究城鎮發展戰略,明確省域城鎮等級規模,職能結構、空間結構,提出基礎設施建設要求。目前,我國尚未形成
法定化、規范化的區域性綜合協調的空間規劃系列。中國面臨著經濟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新形勢,城市之間的競爭不再僅僅表現為單個城市間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以核心城市為中心的區域整體間的競爭,以大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群已成為具有全球化意義的城市。其次,城市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面臨經濟發展上工業化與后工業化雙重壓力,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以及資源短缺、就業壓力等,快速城市化階段城鄉發展出現的新舊矛盾的交錯,城市產業同構、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客觀上需要開展區域空間規劃,研究區域經濟發展模
式和城市空間組合形式,發揮區域規模經濟和設施完備的優勢,提升區域綜合競爭力。
2.2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是對城市地域內的各類資源,特別是對城市地域內的空間資源進行的整體配置和綜合協調。我國的城市總體規劃是在20世紀50~60年代,全面學習蘇聯時期引進的,經歷了近半個世紀的發展,經歷了艱苦的探索,在理論和實踐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1989年12月國家《城市規劃法》、1991年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以及相關的規范陸續出臺,為城市規劃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定依據和技術規范。20世紀80年至今,全國各地已經按照5年一修編的周期,進行了三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工作。第一輪20世紀80年代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城市建設為特征,重點是
彌補基礎設施建設欠賬,保障了隨之而來的改革開放、大規模的城市發展的基本有序進行。第二輪20世紀90年代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城市的協調發展為特征。規劃既要保證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又要考慮資源、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第三輪:2000年以來的城市總體規劃是以貫徹落實“五個統籌”科學發展觀,充分體現總體規劃的戰略性、前瞻性、綜合性,做好城鄉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市域空間利用總體規劃與空間分區管治、城市綜合交通與重要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城市發展與項目建設時序的安排。城市總體規劃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所表現出來的不同特點,一方面說明城市規劃的編制內容有著深刻的時代特征,另一方面說明我國的城市規劃事業漸趨成熟。但是城市總體規劃作為承上啟下的一個規劃環節,其上面的規劃層次(包括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表現為我國空間規劃系列不完善,直接導致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缺乏上一層次的依據,而又與下一層次規劃缺乏良好的銜接。
為加強城市總體規劃的宏觀依據,在《城市規劃編制方法》中,加入了城市所在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要求,并于1994年8月出臺了《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近年來,國家為強化土地管理、保護和節約土地資源的需要,接連出臺了若干個重要文件,均涉及到總體規劃與國土規劃相協調的問題。一是國發[1996]18號文:“城市總體規劃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協調,切實保護和節約土地資源。”二是國發[1997]11號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是國發[2004]28號文:“切實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規劃的相互銜接。”由此可見,國家對于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工作均高度重視。但是,二者在技術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在規劃范圍、規劃期限、用地指標控制以及用地分類等方面,均存在不完全可比的問題;同時在某些原則性問題上也存在分歧。城市總體規劃是對影響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如人口、資源、環境等進行專題研究,在此基礎上,科學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因此,新時期的總體規劃是指導城市建設發展的公共政策,而不再是單純的建設項目規劃。
2.3近期建設規劃。隨著城市總體規劃由過去的規模規劃向戰略規劃、政策規劃、控制規劃轉變,其內涵發生了較大變化。目前的總體規劃更加注重對城市發展的長遠戰略目標的研究,注重對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途徑的研究,注重對城市總體框架和功能的控制,注重研究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問題,突出規劃強制性內容的規定,充分體現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在此背景下,近期建設規劃亦發生較大變化,由過去城市總體規劃的附屬品轉向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必要步驟,統籌安排城市近期建設項目的規模和時序。針對近期建設規劃地位和作用的轉變,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從端正城市建設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城鄉規劃調控作用的高度,強調了近期建設規劃的重要性。隨后建設部等9部委將做好近期建設規劃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的重要內容,明確要求各級城市人民政府抓緊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2.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的設想
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的建構和完善,應為城鎮的發展提供長遠性、前瞻性、全局性的戰略目標和藍圖,同時還應從城市規劃實施管理角度出發,為城市的宏觀總體控制和常規性管理提供法定依據。規劃必須具備原則指導下的應變能力,以適應市場經濟下的應對性。對于不同區位、不同資源票賦、不同規模、不同職能、不同類別、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能夠區別對待。為此,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可以分為戰略規劃、規劃編制和圖則制定3大部分。戰略規劃可分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城鎮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區域城鎮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等,為法定規劃提供前瞻性、戰略性思路和支撐。規劃編制應該分法定系列和非法定系列;圖則制定可以分法定圖則和工作圖則。規劃編制是圖則制定的依據,是圖則的政策、技術支撐;圖則是規劃的法律表現形式,是規劃意圖的法律化,為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提供直接依據。
2.1規劃編制
規劃的編制以實現城市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滿足規劃實施管理的需要,科學指導城市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為宗旨。試圖把所有實際需要的各種類型的規劃包含在一個系列里,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因此,應該將整個規劃編制系列分為規劃編制法定系列和非法定系列。法定系列指各類城鎮一般均需編制的規劃,這些規劃上下層次互相銜接,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城鎮實施規劃管理的法定依據。非法定系列是整個規劃編制體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這些規劃之間并不一定存在有機的聯系。按其深度而言,同一個規劃,可能既有屬于總體規劃層次的內容,也有屬于詳細規劃層次的內容。對于它們的類別、任務、內容和深度等不宜做統一規定,應按城鎮實際需要編制,為法定規劃的編制提供支撐。
2.1.1法定系列。包括區域空間規劃、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詳細規劃等7層層次。從規劃的地域范圍講,區域空間規劃是市(縣)域或者跨行政區的;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規劃是城鎮的;分區規劃是城市片區性的;詳細規劃是地段性的。從規劃的作用角度講,區域空間規劃是戰略性的空間結構規劃,以發揮上級政府的監督職能;總體規劃是城市功能控制性的用地布局空間結構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是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發展建設規劃,是對總體規劃的深化、細化和落實。
2.1.2非法定系列。非法定系列的規劃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有按專業編制的,有按地區編制的,還有按有效期限編制的,不必強求統一。但這些規劃,可根據各個城鎮的特點和不同時期的需要而編制,例如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項目選址規劃、各種專業規劃、各類特定地區的規劃、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等。
2.2圖則制定
規劃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政,真正能夠直接起到管理依據和作用的,主要是近期建設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戰略規劃和總體規劃是宏觀層次的規劃,是城市發展的長遠目標和整體構想,起原則指導和調控作用。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實施的階段性具體安排,具體指導城市土地有序利用和項目的科學建設;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是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深化,是總體規劃意圖的具體體現,應該在規劃實施中起直接的控制作用。為了做到這一點,必須使近期建設規劃、控制規劃和詳細規劃法制化,賦予它們“有國家強制力作保障”的法律特征。但由于規劃管理面對的是極其復雜且不斷變化的城市,規劃
必須既有原則的剛性,又有靈活的彈性。也就是使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規劃的成果成為法定條文和圖則,使詳細規劃成為工作圖則,它們具有不同的審批程序,不同的法律地位,不同的法律效力,起不同的作用。
2.2.1法定圖則。法定圖則是在控制規劃基礎上,根據有關法規制定的,是控制規劃的法律表現形式。法定圖則是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實施規劃意圖的主要手段。控制規劃由于其圖紙、文字繁多,其圖紙和解釋性說明并不能直接成為法定圖則,只宜作為技術文件,成為法定圖則的說明和技術支撐。法定圖則應由有關的地方法規規定其法律地位、作用和審批、修改等程序,確保其法律效力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制定其實施細則,規定法定圖則的土地分類、建筑物分組及其適宜建設的兼容性,以及土地使用強度和建筑形態要求等。法定圖則是規劃編制、規劃立法和規劃實施管理三者的結合。
2.2.2工作圖則。工作圖則是規劃管理部門日常進行規劃實施管理的工作依據,是對法定圖則的補充。工作圖則就是經過規定程序審批的詳細規劃的圖紙和文本。工作圖則更詳細地對用地性質做出安排,規定應該建什么;更具體地規定地塊的開發強度和控制指標;更詳細地規定建筑物與周邊的關系;更具體地提出建筑形態的要求等。工作圖則的土地分類可以是“國標”的小類。工作圖則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導則。用法定圖則把必須管的管住,而工作圖則是在遵守法定圖則的前提下,給行政管理以適當的靈活性,既便于操作,也可通過行政管理彌補法定圖則之不足。
3.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研究
3.1城鎮群空間內涵
我國的城鎮群主要有兩種典型形式:一是以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的都市圈為代表,由自上而下的城市擴散和自下而上的農村城市化兩種力量結合而形成;二是以大城市地區為代表,特別是核心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地區,聚集和擴散兩種過程均十分明顯,城市邊緣組團和衛星城發育明顯,城市周邊地區與城市核心地區之間聯系緊密,城鄉一體化程度深。
3.1.1城鎮群的空間界定。城鎮群是由中心城市和外圍非農化水平較高,與中心城市存在著密切社會經濟聯系的臨接地區兩部分組成。中心城市的確定,首先需劃分出城市實體地域,凡城市實體地域內非農業人口在20萬以上可視為中心城市。對于建成區面積占市區面積10%以上的城市,將包圍中心城市的縣級行政單元作為中心縣,視其為城鎮群的組成部分。
3.1.2城鎮群的功能整合。城鎮群是由強大的中心城市及其周圍鄰近城鎮與地域共同組成的高聯系強度的一體化地域,但是并非有了強大的中心城市就能構建成功的城鎮群。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組織起來的協調分工是城鎮群整體優勢確立與和諧運作的基礎。在日常城鎮群范圍內,重點是圍繞中心城市的日常生活、生產與環境職能構筑一個完整的城市功能體。在城鎮群范圍內,建立相對獨立的產業體系是實現城鎮群的戰略核心。城鎮群既可視作城鎮群體空間的基本經濟地域單元,也可視作一個基本的生態單元,其在更高層次與更大的范圍內還必須與其他城鎮群實現進一步整合。城鎮群在區域城鎮群體空間中的整合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會表現出更多的網絡狀發展關系,從而形成一個更大的城鎮緊密聯系空間。若干個城鎮群間類似作用的結果就是大都市連綿帶的生成與生長。
3.2我省城鎮群規劃實踐
城鎮密集地區城鎮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目前在我國剛剛起步。我省城市規劃實踐方面,1996年編制了《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首次提出“二線三片”的城鎮空間布局形式,從理論、法定兩方面明確了我省三大城鎮群概念。近年來,城鎮群規劃在規劃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我省皖中地區、皖江地區、京滬鐵路安徽沿線地區,是全省城鎮化發展較快且極具發展潛力的地區。2000年,按照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二線三片”空間總體布局,省建設廳組織開展了這三個地區的城鎮群布局規劃研究工作,從戰略層面明確區域城鎮布局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指導三個地區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和區域基礎設施建
設,協調城鄉建設,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2003年在三大城鎮群空間布局戰略規劃指導下,開展編制馬蕪銅城市群規劃。通過規劃編制和實施,實現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最優,推進跨省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資源有效配置和利用、人居環境共保、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經過近年的探討和發展,我省以大中城市為核心的城鎮群實際已經或正在形成中,其推動力主要來自:中心城市的迅速擴張、開發區的建設、郊區化的作用、鄉鎮企業的發展、政府的城鄉一體化政策和城市市場體系的建設等。其中前三種力量主要來自城市,第四種力量來自鄉村,第五、六種力量把自上
和自下的力量聯系起來,這與西方城鎮群的形成機制有所區別。城鎮群的日漸形成,迫切需要科學的規劃引導其健康發展,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增長極。
3.3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
城鎮群規劃是在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基礎之上建立的,但又區別于城市規劃編制體系框架,因為城鎮群地域范圍有其特殊性,也有其規劃的特殊性。其規劃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如何更好地發展城市,從社會經濟聯系緊密的區域角度解決城市問題。城鎮群規劃編制框架由結構性的政策規劃和發展性的開發規劃二級結構組成,與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結構框架中的規劃編制法定系列相對應。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結構框架中的非法定系列可根據城鎮群發展的具體情況作專題研究。從整體上來說,政策規劃指導發展規劃,是發展規劃編制的依據。政策規劃和開發規劃又分別由政策規劃(開發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
劃、重點地段規劃組成。4個層次組成政策規劃是一種結構性規劃,主要確定宏觀區域發展政策,包括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產業發展政策、人口就業政策、社會服務發展政策、生態環境與自然保護政策、人文與歷史保護政策等。開發規劃包括4個內容與政策規劃相對應,并分別以對應的政策規劃為依據,同時以開發規劃的上一層次為依據。就城市規劃編制來說,政策規劃(開發規劃)、分區規劃和專項規劃涉及區域規劃、戰略規劃、總體規劃3個規劃層次;專項規劃和重點地段規劃涉及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規劃3個規劃層次。
4.城鎮群規劃實施管理
4.1.跨行政區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
跨行政區的區域規劃.,客觀上存在一個如何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以及統一實施的問題。能否有效地解決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也是影響此類規劃實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國外,解決這種跨行政區規劃的組織管理問題的普遍做法是建立相應的跨區管理機構,如“區域建設委員會”“城市聯合委員會”等。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建立跨行政區管理機構很有必要。關于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組織管理,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必須加強法制化建設。迄今為止,我國跨行政區域規劃的法制化建設仍十分落后。國外的成功經驗表明,成功的區域規劃尤其是跨行政區規劃的實施與管理,都是通過立法,具有嚴格的法制基礎。區域規劃作為對未來時空范圍內經濟、社會、人口、空間、資源、環境等方面發展協調的總體戰略,它不僅是一項技術過程,而且是一項政治過程,是一種政策行為和社會行為。
4.2行政區體制改革設想
在我國,不合理的政區體制也是造成區際利益沖突的重要因素。1980年代以來,在全國普遍推行“市帶縣”體制。“市帶縣”體制的本意是以中心城市為依托組建各種等級、各種類型的城市經濟區。由于在現有的體制背景下,市帶縣體制就其本質上講,還是地方政權的一種存在方式,是城市行政區而非經濟區。在實行市帶縣的地區,原來沒有上下級行政隸屬關系的市縣,現在卻有了明確的等級關系,故不可避免地產生一系列市縣利益沖突。從開展跨行政區區域規劃的角度看,要徹底解決這類地區的利益沖突問題,除了有關方面的改革外,還必須配合著行政區體制改革。1990年代,我國特大城市行政區劃
開始作出調整,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直轄市下不能設市,所以只得采用改縣為區的方法。“撤縣改區”模式逐漸在全國特大城市中推行開來。但是“撤縣改區”模式存在許多弊端,一是造成城市持續向外蔓延,耕地資源大面積銳減;二是混淆了不同類型的行政區,出現假性城市化現象;三是撤縣改區有可能對原縣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撤縣改區”模式尚有待完善。
4.3加快區域基礎設施共建步伐
提升城鎮群的綜合競爭力,首先是加快區域性基礎設施共建步伐,它是城鎮群協調發展不可或缺的物質前提。建設過程中,一是區域性的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在城鎮群規劃和區域性專項規劃指導下進行;二是創新機制,解決好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三是建立專門的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基金,成立具有經濟調控能力和投資管理能力的協調機構,提高建設資金利用率。
急需城鄉一體化方面的規劃
你好的,我的回一、創新規劃理念,高起點編制規劃。
規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保證,我們堅持規劃先導,重視運用規劃手段對未來發展形態進行科學分析謀劃。
1、明確城市發展定位。加強了城市發展空間研究,著力體現規劃的人本意識,挖掘規劃內涵,根據龍游縣城人文底蘊、區位優勢、經濟基礎等獨特資源稟賦條件,把縣城定位為生態型文化旅游城市,明確了“一心三極”的城鄉協調發展的空間結構,并確定了近中期城市發展重點方向和建設的章法時序。
2、科學修編規劃體系。在規劃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優化規劃體系,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優化資源配置,促進項目整合,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按照“城鄉規劃統籌化、總體規劃滾動化、專項規劃綜合化、區塊規劃規模化、設計工作特色化”的理念,政府先后委托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上海同濟大學等單位編制了“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重點片區詳細規劃,以及交通、旅游、電力、教育等各項專業規劃,形成了總規、詳規和專項規劃配套銜接的規劃體系。
3、全力編好縣域總體規劃。作為縣域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聯合編制的試點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總規協調編制工作,著手成立縣市域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聯合編制領導小組,協調兩規編制工作。目前正按照省建設廳、國土資源廳下發的《關于切實加強縣市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兩規”相互銜接的專題研究,有序推進兩總規協調編制工作。
4、著力推進規劃全覆蓋。堅持以縣域總體規劃為龍頭,爭取3至5年時間,科學推進規劃全覆蓋。首先是加快縣域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進度,其次是重大區域基礎設施規劃超前全覆蓋,編制完成城鄉污水處理、供水規劃和交通規劃等基礎設施規劃的編制;三是完成近期規劃范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四是實現各項專業規劃全覆蓋,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生態地區和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五是加快村鎮建設規劃全覆蓋。同時抓好規劃轉化,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堅持以規劃帶項目,以規劃挖掘項目,以規劃引領統籌發展。
二、推進精細管理,高標準實施規劃。
通過規劃實現城市科學有序發展,體現出城市特色,彰顯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品位。
1、以科學管理為抓手,堅持城市發展為首要。“整潔、靚麗、優美”是外來客商對龍游城市的一致評價,在城市管理過程中,努力做到科學管理、依法管理、居民自治,強化規劃執法,形成監管合力,根據城市規劃的要求,突出以人為本理念,實現城市管理的精細化、協同化、市場化、規范化,同時注重城市特色的營造,堅持把城市規劃建設與自然、生態、旅游資源有機融合,圍繞做精、做特、做美城市的目標,精雕細琢,著重做好“顯山露水、生態入城、凸顯文脈、造城造景”四篇文章。“顯山露水”就是充分利用龍游縣城“兩江兩山兩灘”的獨特自然條件,精心規劃,構筑山水靈秀的自然風景軸線和城市景觀軸線。“生態入城”就是保護城市的自然山水風貌、生態走廊,“引景入城,引綠入城”,實現城市與自然的交融,構筑以龍洲公園、江濱公園為核心的城市濱水連續綠地,建成以城市入城口景觀為主的線狀綠化廊道和公路沿線的“綠色景觀長廊”。“凸顯文脈”就是挖掘利用龍文化、商幫文化、姑蔑文化、石窟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并將其顯現到城市不同區塊中去。“造城造景”就是強化造城就是造景的理念,使城、景、文、游“四位一體”,賦予每個城市景觀獨特的文化內涵,與旅游融為一體,努力把城市建成“沒有圍墻的景區”。
2、以城鄉統籌為目標,做好中心鎮、中心村培育。結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2006年全面完成了52個整治村規劃方案的編制。2007年將完成51個整治村規劃方案的編制,在此基礎上,大力推進統籌建設,切實抓好中心鎮、中心村試點,堅持中心鎮、中心村培育和村莊規劃建設并重,加快中心鎮的培育,進一步完善中心鎮的集聚和輻射功能,使之成為聯動節點,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2007年縣政府確定了溪口鎮、羅家鄉和社陽鄉為中心鎮中心村試點鄉鎮,縣政府制定了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分期分類有序推進,特別注重了前期調研,結合試點鎮(村)域地形、人口分布等現狀,深化研究,提煉區域特色,將有限的資源要素向中心鎮中心村傾斜集聚,逐步培育壯大地方特色農業產業經濟,逐步深化特色農業產業鏈,推進農業產業集群發展,節約集約發展,同時強化主動對接意識,深入村鎮,走訪村民,發揮村民主體作用,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引導村民熱心參與,努力做出精品,為推動村鎮規劃全覆蓋做好示范。
3、優化產業布局,推進集聚發展。加強規劃引導,促進生產要素集聚和優化配置,強調了工業發展空間布局的科學性,按照“產業培育特色化、特色產業集群化、產業發展集約化”的思路,構筑了“一區三塊一帶”的產業空間格局,即:一個省級工業園區,溪口、湖鎮和城南工業區塊,以及橫山--塔石--石佛建材產業帶,并結合中心集鎮的建設形成若干鄉鎮工業功能區塊,加強規劃控制,引導企業向園區集聚,鼓勵企業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促進中小企業集中連片發展,實現工業經濟、生態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4、以旅游產業平臺,促進集約發展。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旅游休閑成為推動第三產業發展的新動力。龍游依托較為豐富的旅游資源,規劃構建“一心兩線”旅游發展格局。“一心”即依托中心城市旅游功能設施和龍游石窟、民居苑景區構成旅游集散中心;“兩線”即龍南生態旅游線和龍北文化旅游線。重點開發“龍游石窟”、“龍舟賽道”、“龍游民居苑”、“三疊巖景區”、“浙西大竹海生態休閑旅游區”等旅游產品,創建富有特色的城市人文景觀和與之緊密結合的自然生態景觀。形成石窟文化旅游路線、山水生態旅游路線、特色旅游線(汽車休閑競賽、龍舟娛樂等)等精品線路,使旅游產業持續穩定發展,成為第三產業的龍頭,最終把龍游建設成為特別適合旅游、生活和創業的生態型文化旅游城市。
三、堅持以人為本,密切關注民生。
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1、制定住房發展規劃,加強住房建設管理。為適應龍游縣經濟社會發展,合理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加強對城市住房建設的指導和統籌,制定了“十一五”住房發展規劃,嚴格執行之,并且出臺了城鎮危舊房改造措施,深化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同時加強農房建設管理,研究探索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出臺《龍游縣農民建房質量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龍游縣村鎮建設協會”,實行村鎮建筑工匠自治管理,對全縣農村建筑工匠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從源頭上提高村鎮建設水平,協調行業內部的競爭與合作關系,逐步規范村鎮建設市場和建設行為。
2、全面啟動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從2007年到2010年,分類分批、全面開展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力爭到2010年基本解決全縣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困難問題。2006年,該縣被列為浙江省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試點縣,根據救助對象住房實際狀況、救助對象的意愿以及村鎮建設規劃,縣救助辦采取了新建、改建、修繕、置換、租用等方式對全縣202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其中新建114戶,改建14戶,修繕63戶,租用11戶。2007年,救助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截至10月份,377戶年度救助任務已完成211戶。
3、在規劃編制、實施過程中堅持城鄉一盤棋,資源共享,以城帶鄉,相輔相成,加快對城市道路網絡、城鄉供排水一體化設施、生態環境等的建設,強化對城鄉居民點集聚的研究,以構筑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城鄉基礎設施網絡,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結合村莊整治,加大農村飲用水工程、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沼氣利用等生產、生活基礎設施投入,加大對禽畜養殖業的控制引導,走集約化、同區化發展道路,以保障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為重點,發揮規劃職能,逐步建立城鄉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結合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和“十、百”工程,加快規劃和試點示范,加快推進城鄉環境整治。
答如下,僅供參考
”十四五規劃”編制有哪些編制技巧?
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我曾向中大咨詢咨詢過“十四五規劃”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的問題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當時談到, 編制好地方“十四五”規劃綱要,可以采取如下編制技巧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
一是,“多規合一”與各規劃的融合。
特別是推動“十四五”規劃目標、文稿編寫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地與耕地保護、綜合交通、水資源、文化旅游資源、社會事業等各類規劃的銜接,確保“多規”確定的保護性空間、開發邊界、城市規模等重要空間參數相對一致與融合。
二是,抓住核心和主線。
以人民、ZF和社會的額主要需求和核心問題為導向,保持清醒的規劃調研和規劃編制思路。
三是,因地制宜且突出重點。
以人民為中心,突出本地主要問題、矛盾和人民群眾的更高需求,突出優勢,聚焦資源和力量,差異化編制規劃并形成重點支撐。
四是,前瞻且可操作。
規劃編制要舍得投資,要形成規劃編制專班,要引進和發揮高端智庫的能力與作用,引進高水平規劃編制團隊和理念。各地區、各城市編制“十四五”規劃,既要接地氣,又要高大上,要有國際視野和開放性。要突出政策性、先進性和實操性,杜絕措施空洞、路徑不符合實際,目標偏離地區需要,或者沒有可落地的措施等。
城鎮的空間結構規劃的思路與要點?
第一篇 總論
前 言
1.0.1.1 為適應 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賦予城市人民政府的職權,對經國務院 年批準的 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修編,形成《 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送審稿。建設部對送審稿審查工作于2000年10月完成,并將《 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及有關材料報國務院待批。由于在此期間(2000年6月) 市的行政區劃發生了變化, 撤市設區劃入 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原上報的 市城市總體規劃暫緩批復,待調整后重新報批。根據2001年11月建設部來文(建規函〔2001〕351號)要求,對 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相應調整,形成本次規劃成果。
1.0.1.2 本次調整重點是因行政區劃的變化而帶來城市整體空間結構、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調整,并補充 兩個新區的內容。
1.0.1.3 本次調整工作是在《 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送審稿的基礎上,結合《 城市建設總體戰略概念規劃綱要》、《 片區發展規劃》和《 片區發展規劃》,采用分層次編制的工作方法,將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分為總論和組團規劃兩個層次進行。
1.0.1.4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12月);
2、《 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9屆86次〔1990〕27號);
3、《 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 市人民政府,1992年2月);
4、《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若干決定》( 市委、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
5、《 市十五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總體發展方案(1990-2005年)》( 市人民政府,1993年6月);
6、《 市區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整治保護規劃》( 市城市規劃局、 地理研究所、 師范學院地理系,1991年11月);
7、《 市市域規劃(1989-2010年)》( 市城市規劃局、 大學地理系);
9、《 市國土總體規劃》( 市計劃委員會,1991年);
11、《 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九個五年計劃及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 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
12、《 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穗府11屆76次〔2001〕8號);
13、《 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 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
14、《 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2000年5月);
15、《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 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10)〉的決議》(2004年5月);
第一章 城市發展戰略目標
1.1.1.1 城市發展戰略目標。
1.1.1.2 城市規劃戰略目標。
第二章 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1.2.1 在 區域中的地位
1.2.2 城市化水平預測
1.2.3 市域城鎮空間布局
1.2.4 城鎮職能分工及規模等級
第三章 規劃區范圍、期限、城市性質與規模
1.3.1 規劃區范圍
1.3.2 規劃期限
1.3.3 城市性質
1.3.4 城市規模
第四章 城市空間布局
1.4.1 城市空間發展策略
1.4.1.1 城市發展的主要方向。
1.4.1.2 城市空間發展的基本策略。
1.4.2 城市空間結構
第五章 綜合交通規劃
1.5.1 交通發展戰略
1.5.1.1 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發展的總體目標。
1.5.1.2 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發展的具體目標。
1.5.2 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的重點發展政策
1.5.2.1 機場
1.5.2.2 港口。
1.5.2.3 鐵路
1.5.2.4 城市快速軌道
1.5.2.5 城市道路。
1.5.2.6 物流中心。
1.5.2.7 客流中心。
1.5.2.8 智能交通。
1.5.2.9 其他交通設施。
1.5.3 交通發展的政策
1.5.3.1
1.5.4 城市道路系統總體規劃
1.5.4.1 城市道路系統是由主骨架道路系統與基礎性道路系統組成。
1.5.4.2 主骨架道路系統是城市的骨架,主要為城市長距離、快速的對內、對外交通出行服務,解決出入境或過境交通,城市組團間跨區交通,組團內交通出行需要。基本組成要素為: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
1.5.4.3 基礎性道路系統是城市的次一級網絡,主要為城市中、短距離、內部交通出行服務,實現點與點之間的可達性。基本組成要素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1.5.4.4 城市道路主骨架網絡狀結構總體上呈環形放射加方格網狀,三大組團的主骨架道路系統總體布局為:
1.5.5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總體規劃
1.5.5.1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是由地鐵、輕軌、市郊鐵路、城際快速軌道交通及其他有軌交通組成。
1.5.5.2 軌道交通線網由 市城市軌道交通線路、 城際軌道交通線路和利用國鐵提供市郊列車服務的三類線路組成,參見表1.5.5.2。線網總長747公里,其中城市軌道線640公里,城際軌道線( 段)40公里,市郊列車線67公里;車站總數350座,其中換乘站61座,城市軌道線車站18座,市郊列車線車站18座。線網基本構架由“交通疏導型”和“交通引導型”兩類線路構成,形成既向心又交織的軌道交通系統,并有良好的輻射能力。至2010年, 將建成地鐵一號線、二號線、三號線、四號線、五號線、六號線、七號線、八號線及十四號線的全線或部分線路,線路總長度255公里。
1.5.5.3 軌道交通線網將使中心城區與片區中心之間的交通時間基本控制在30分鐘以內,與佛山、東莞等周邊地區交通時間基本控制在1小時內。
1.5.5.4 規劃的車輛段及綜合基地如下:
表1.5.5.2 軌道交通線路一覽表
編 號 線路簡稱 路 由 長 度 站點數 性 質
一號線 18.5km 16 城市線
二號線 32.0km 25 城市線
三號線 84.5km 30 城市線
四號線 67.0km 23 城市線
五號線 41.0km 30 城市線
六號線 36.9km 20 城市線
七號線 33.5km 16 城市線
八號線 34.5km 28 城市線
九號線 79.0km 34 城市線
十號線 30.5km 11 城市線
十一號A線 25.5km 23 城市線
十一號B線 16.0km 7 城市線
十二號線 53.0km 22 城市線
十三號線 28.5km 10 城市線
十四號線 60km 19 城市線
---- 67.0km 18 市郊鐵路線
---- 17.4km 10 城際線
---- 11.1km 6 城際線
---- 11.5km 2 城際線
匯總 747.4 350
第六章 城市生態環境
1.6.1 城市生態建設目標
1.6.1.1 建構與城市建設體系相平衡的自然生態體系,形成城鄉生態安全格局,實現城鄉生態良性循環,形成城市與自然的共生關系,保障、促進、引導城市可持續發展,為把 建設成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態城市創造條件。
1.6.1.2 實施“青山綠地”工程,完善城區園林綠化系統和交通綠化走廊。到2005年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6.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0平方米;2010年綠化覆蓋率不少于4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
1.6.1.3 實施“藍天碧水”工程,構筑融通城鄉生態格局的“水網”。強化河湖水網自然水環境建設,以珠江和河網水道為脈絡,完善城鄉生態格局。強化珠江前后航道的景觀規劃和建設。抓緊市內河涌的綜合治理,充分展現 嶺南水鄉的風貌。各類河、涌堤岸河床要采用合理的開發、整治和保護模式,充分保護和維育河道的自然生態功能。保護飲用水源,開展中水回用,實現對水資源的高效集約利用。
1.6.1.4 全面治理水環境、大氣、噪音污染,基本形成各環境功能區分區明確的城市空間布局,城市環境質量全面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標準。
1.6.1.5 落實環境影響評價篇章中提出的環境影響減緩措施,消除規劃實施的潛在消極環境影響。
1.6.1.6 根據《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我市嚴格保護區面積為 平方公里,控制性保護利用區為 3平方公里,引導性開發建設區為 平方公里。
1.6.2 生態空間布局規劃
1.6.2.1 以 市景觀生態系統的安全格局為基礎,構筑兩道“綠色生態走廊”,打通縱貫南北的“生態通道”,保護三個“城市綠心”,建立各組團間的“生態隔離帶”,建構多層次、多功能、立體化、網絡式的生態結構體系,形成山水型生態城市的基本構架。
1.6.2.2 “綠色生態走廊”:以 北部、 西北部生態源為核心,由源間聯接及源間輻射道聯系,形成橫貫 北部的“生態走廊”;以 區東部生態源為核心,沿 路西北段與規劃的珠三角外環之間的生態隔離帶向東延伸至 、 山林地區,構建 中部的“ 綠色生態走廊”。
1.6.2.3 “南北生態通道”:由 西北部生態源、 區東部生態源及其源間聯接、南北向輻射道共同組成“北部生態通道”;以 區北部及 生態源為核心,與其南北向輻射道及南部水網生態隔離帶共同組成“南部生態通道”。
1.6.2.4 “城市綠心”:以 山風景名勝區、 區果樹保護區、 水網密集區作為城市綠心。
1.6.2.5 “生態隔離帶”:在各生態源周邊緩沖區、自然河流通道外圍及農田開敞區域建立各組團間的生態隔離帶。
1.6.3 城市生態功能區劃
1.6.3.1 的生態敏感(保護)地帶位于市域的中北部與南部。
1.6.3.2 生態功能區劃共分三類地區:生態管護區(含嚴格保護區)、生態控制區(含控制性保護利用區)和生態協調區(即引導性開發建設區的城市建設開發區),并制定相應的城市建設和生態保護策略。
1.6.3.3 生態管護區是指絕對保護、禁止進行改變自然生態環境狀況開發建設的地區。該區包括《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 市嚴格保護區,以及自然保護區、自北向南延伸的中、低山林地,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基本農田保護區、飲用水二級以上的保護區以及城市組團間的結構性生態隔離帶。該區擁有 市大部分的森林生態資源,對維護區域生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1.6.3.4 生態控制區含《 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控制性保護利用區,是指以生態自然保護為主導,可以適度地、有選擇地進行建設的地區。該區屬自然保護區、山體、林地、河流水體的毗鄰地區,一般耕地,以及與整體生態維育緊密相關或現狀建成區中生態結構不合理的地區。該區也具有較強的生態服務功能,對建設區產生的環境污染與人為干擾等影響有一定的緩沖作用,能夠更好地維護生態管護區。
1.6.3.5 生態協調區即《 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引導性開發建設區的城市建設開發區,是指適于進行建設,但必須重視與生態協調的地區。該區基本涵蓋了絕大部分現狀建設區以及適宜開發建設的生態非敏感區或低敏感區。該區應注意生態補償,建立完善的生態綠地系統,處理好城市建設與環境承載力的協調關系。該區綠地率相對較低,城市綠地系統的建立與維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1.6.4 生態分區控制導則
1.6.4.1 生態管護區(含嚴格保護區):
1、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建立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和自然公園,加強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至2010年,水環境質量全面達到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對各類水環境功能區的水質要求。
2、城市建設不得占用該區范圍內任何用地,對在該區內的村莊或工礦用地應逐步搬遷,并作好生態恢復工作。
3、加強管理力度,禁止在該區內進行有損環境生態的各種活動,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范。
4、區內自然生態資源影響范圍涉及 市域甚至范圍更大的周邊地區,故對本區影響不大的自然生態要素亦應加以維育,以期整體生態條件得以保護。
1.6.4.2 生態控制區(含控制性保護利用區):
1、在該區周圍劃出一定范圍用地作為對區域城鄉生態安全格局起重要作用的地帶,并嚴加控制,以防可建設用地過度開發或開發范圍過大而破壞了區域生態環境。
2、加大區內建設規模和強度的控制力度,村鎮建設也不宜過大過密,強調相對集中的發展模式。
3、擴大綠化概念,引導基本農田保護區、林地、園地、水系與城市綠地形成一體化系統。
4、積極引導及調整區內產業結構,發展生態型產業,同時配套環境保護設施,嚴格杜絕污染嚴重、能耗大的企業在該區落戶。
5、在控制區內,對新功能區確定和土地利用必須慎重選擇。
1.6.4.3 生態協調區(即引導性開發建設區的城市建設開發區):
1、城市發展中應加強對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的研究,規劃與建設強度相適應的市政環保設施,切忌出現透支環境容量的過度開發行為。
2、城市建設區應強調生態補償和綠化、凈化,實現城市建設與總體生態環境建設同步進行。
3、濱海地區或 水系兩側用地用于城市建設時,應加強濱水地帶綠化建設,美化濱水景觀,同時配套分流制污水管線系統和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嚴防水體污染。
第七章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1.7.1 城市歷史文化價值概述
1.7.2 保護原則與指導思想
1.7.
1.7.3 城市空間環境景觀保護規劃
1.7.
1.7.4 歷史文化保護區及歷史風貌區保護
1.7.5 城市歷史文物古跡和近代革命史跡保護規劃
1.7.5
1.7.6 城市近現代優秀建筑保護規劃
任丘市城鄉總體規劃(2013-2030年)的規劃思路與重點
規劃突出“城鄉統籌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產城融合、綠色生態、轉型創新、三規合一”五大規劃理念。一、完善城鎮體系,優化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城鄉一體、協調發展。二、優化產業發展空間,實現產城融合、互動發展,確保生態及城市安全。三、針對任丘市兩洼一淀一油田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的復雜生態環境,劃分生態功能分區,制定分區安全策略,構筑城鄉生態安全大格局。
四、針對資源型城市發展困境,明確產業轉型重點。規劃以“轉方式、調結構”為主線,突出統籌城鄉發展、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城市品質、做大做強中心城市、保護生態環境五大重點,實現集約循環、綠色低碳發展。
五、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彰顯白洋淀和石油兩大元素特色,打造以“華北水岸生態明珠、中國石油文化之城”為特色的生態宜居文化城市。
【規劃主要內容】一、規劃范圍
1、總體規劃范圍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任丘市行政轄區,包括4個街道辦事處、9鎮、6鄉、2個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面積為1036.1(國土局統計數據)平方公里。2、城市規劃區范圍:西北至縣界,西南至大廣高速公路—青惠公路,南至大石公路—辛惠公路,東至茍漢公路,北至趙王新河,總面積400平方公里。3、中心城區規劃范圍:西至大廣高速—天山道、北至北外環路—濱河路、東至京九鐵路—東環路、南至南環路,面積190平方公里。
二、城市性質
發揮任丘地處環京津、環渤海、環白洋淀的交匯地帶和臨近天津、黃驊兩大出海通道的區位優勢,將任丘建設成為華北重要石化基地,環京津新興區域中心城市,以發展清潔能源產業、先進裝備制造業和休閑旅游業為主的生態宜居活力之城。
三、城市規模
根據水資源、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規劃到2015年,全市總人口達到96萬人,城鎮人口61萬人,其中中心城區規劃人口5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63%左右;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208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55平方公里。規劃到2020年,全市總人口達到113萬人,城鎮人口78萬人,中心城區人口6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69%左右;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207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66平方公里。規劃到2030年,全市總人口達到148萬人,城鎮人口116萬人,中心城區人口8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78%左右;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22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88平方公里。
四、城市發展目標
1、總體發展目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生產力布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打造河北省新的增長極,建設“實力任丘”;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建設“和諧任丘”;挖掘本地優勢資源、實施資源名城戰略,建設“特色任丘”;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節能減排,建設“綠色任丘”。到2030年,把任丘建設成為“繁榮舒適、和諧宜居、低碳循環、城鄉一體、獨具特色”的京津冀明星城市。2、城市發展目標:建設國家級生態園林城市,打造“淀邊生態市、清潔能源城”。
五、產業發展規劃
立足“有中生新”,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無中生有”,利用京津研發與技術優勢,積極發展高端裝備制造、石化下游等有發展潛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以中心城區為中心,強化產業支撐,做大城市經濟,促進城市快速崛起。規劃構筑“一帶、一軸、四區、多基地”的產業空間布局。“一帶”:以中心城區為核心,南北拓展打造現代都市產業發展帶;“一軸”:以中心城區為核心,沿津保公路形成東西向民營經濟發展軸;“四區、多基地”:1、打造以中心城區為核心的現代服務及高新技術產業區:重點發展生產性、生活性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包括現代綜合服務基地、清潔能源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等。2、西北部依托任丘白洋淀良好的生態水體資源環境,以淀邊新區建設為契機,以“白洋新韻,清新任丘”為主題,導入任丘特有的扁鵲中醫文化、健康養生功能,塑造淀邊生態休閑旅游發展區:重點發展生態旅游、健康養生、特色農業、高端商務研發、休閑度假等產業。包括空港博覽商旅服務基地、高端商務研發基地、生態度假基地等。3、市域東、南部依托雁翎工業區以現有工業為基礎,通過升級改造,整合資源,建設辛石南區,引領民營特色經濟區發展:以民營經濟為主體,重點發展摩托車、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等特色產業。形成先進制造業基地和電力器材制造業基地、摩托車配件基地、通訊器材生產基地。4、生態農業發展區:市域其轉變城鄉規劃編制思路他農業生產區域積極發展設施蔬菜、瓜果、農家樂、有機食品等現代農業,形成獨具特色的專業化生態農業基地。
六、城鄉統籌規劃
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健康有序發展小城鎮,優化村莊空間布局,促進城鄉協調發展。1、規劃構建“1個中心城市、1個中心鎮、9個一般鄉鎮、25個中心村、219個基層村”的城鄉層級結構。城鄉等級體系結構一覽表
等級
名稱
名 稱
數量
Ⅰ
中心城市
中心城區、淀邊新區、辛石南區
1
Ⅱ
中心鎮
梁召
1
Ⅲ
一般鄉鎮
茍各莊、出岸、麻家塢、長豐、呂公堡、議論堡、青塔、于村、北辛莊
9
Ⅳ
中心村
大董各莊、馬召、天門口、鄧河口、東良淀、張村、南馬村、南暢支、石村、畢村、鎖井前街、正洛、西八方村、古州等
25
Ⅴ
基層村
中城西、萬各莊、苑臨河村、西古賢、高李莊、前臺基寺、東吳、東陳莊、東莊店、周村、田口村、
梁辛莊、梁溝一村、史莊等
219
2、中心城市規劃構筑“一核、雙軸、三組團”的城市空間布局結構。“一核”:將白洋淀綠色生態環境引入中心城區,構筑綠色核心;“雙軸”:依托現狀106國道和會戰道,形成兩條城市空間拓展軸;“三組團”:以中心城區為核心,依托城市空間拓展軸形成中心城區、淀邊新區、辛石南區三大城市功能組團。3、加強京九客運專線、津石高速公路、任德高速公路、旅游快速路、軌道交通等多條對外通道建設,構建市域內“兩線兩環六橫九縱”的綜合交通網絡骨架。強化任丘中心城區與京津都市圈主要節點城市之間聯系,構筑任丘中心城區至北京、天津、黃驊港、天津港之間半小時至一小時交通圈。中心城區道路以方格網為主、環路和放射路相結合。強化組團間道路聯系,建立安全、快捷的交通網絡。落實公交優先政策,調整優化公共交通網絡結構與布局,積極發展地面快速公共交通系統,公共交通出行占客運出行總量的比例,2015年達到13%,2020年達到34%。4、統籌城鄉給水、排水、供熱、燃氣、環衛等基礎設施分區布置,建立高標準的綜合防災體系,保障城鄉功能完善和公共安全。5、統籌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引導教育、衛生、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實現高標準全覆蓋發展。6、劃定“三區四線”,確定空間管制原則和措施,構建城鄉一體的空間管控體系。合理控制城鎮建設用地增長邊界,防止城鎮無序蔓延,引導城市有序發展。
七、城鄉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以白洋淀為綠肺、以水網為脈絡、以綠道為骨干、以農田為背景,形成“綠水相伴、水城交融”的綠化景觀格局,構建“一堤三脈、一核雙軸、四廊六園”的生態綠地結構。“一堤”指保護千里堤,沿千里堤建設綠色生態休閑帶;“三脈”指沿小白河、任文干渠、古洋河市域三條主要水脈形成的濱水休閑綠帶;“一核”:指結合千里堤打造生態綠核,將白洋淀綠色生態景觀引入中心城區;“雙軸“指沿津保公路、現狀106國道形成的綠化軸線;“四廊”指沿大廣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公路、任德高速公路、京九鐵路形成的綠化景觀廊帶;“六園”指和洋公園、鄚州濕地公園、古州公園、玉古森林公園、水月公園、西口公園六座大型郊野公園。
八、中心城區用地布局規劃
1、發展方向:重點向西向北發展,優化調整南部地區、控制向東部發展。2、用地布局結構:規劃形成“一軸、一帶、兩心、四片區”組團式用地布局結構。按照“蓄水為軸、筑山營脈”的規劃思路,以香山道為發展主軸,沿北環路與石化基地之間形成東西貫通的生態景觀林帶,形成東南部生活服務片區、西南部生活服務片區、東北部工業片區、西北部綜合片區四個功能片區,沿香山道布置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商業服務業設施,形成公園式復合型城市主中心。以現狀商業服務設施為基礎,形成傳統特色鮮明的城市副中心。3、中心城區綠地系統規劃按照以“水”為脈、以山為“屏”、以“綠”為形、以“油”為景、以“史”為韻的規劃思路,形成“玉帶翠蔓、水連壁合”的城郊一體化的復合綠地系統,構建“一環、一廊、八園、多點、十六帶”的綠地布局結構。打造“五廊連七帶、六叢映一園”的石油特色綠地系統。(1)綠地布局結構——一環、一廊、八園、多點、十六帶一環指沿大廣高速公路、南環路、北外環路、京九鐵路建設生態綠化廊道,形成生態綠環;一廊指沿北環路建設帶狀森林公園;八園指丘湖公園、龍山公園、石油礦山公園、雁翎公園、最古園、人民公園、南湖公園、兒童公園八座市級公園,多點指結合居住用地,沿城市綠帶水網布置各具特色的社區公園與小游園;十六帶指梳理連通現狀坑塘、河渠,形成相互交織的16條濱水景觀綠帶。(2)石油特色綠地系統——五廊連七帶、六叢映一園“五廊連七帶”即利用五條輸油管線設施走廊、七條集油干管防護帶,建設輸油綠化廊道和集油綠化帶;“六叢映一園”即在西部新區預留六座采油叢井公園綠地,利用廢棄管網密集區建設的石油礦山公園。4、中心城區景觀風貌規劃——“一脈、雙環、兩核、四軸、六景、八點”。以生態防護為前提,以疆界文化為題材建造人工防護屏障—玉古山脈,作為城市的山水屏風;基于水網基底,結合16條濱水綠帶,打造兩個特色景觀水環,內環以展示歷史文化為主,外環以展示生態特色為主;結合城市中心形成兩個核心景觀區;以香山道、會戰道、裕華路、渤海路為四條景觀主軸線;營造“龍山文源、扁鵲醫源、潛山油城、八家史廊、長堤煙柳、碧水荷香”六個特色景觀;結合城市主要出入口規劃八個主要景觀節點。打造“水唱油吟、碧水連山、古韻今輝”的城市特色景觀。
鄉村規劃思路
法律分析:規劃內容主要有:鄉村自然、經濟資源的分析評價;鄉村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戰略目標及其地區布局;鄉村經濟各部門發展規模、水平、速度、投資與效益;制定實現鄉村規劃的措施與步驟。制定鄉村規劃,要根據鄉村的資源條件、現有生產基礎、國家經濟發展方針與政策,以經濟發展為中心,以提高效益為前提。要實行長遠結合,留有余地,反復平衡,綜合比較,選其最優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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