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報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地災人員資質的類別包括 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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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地災人員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乙級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同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地災人員資質他利害關系。

【資質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地災人員資質,其中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地災人員資質

(二)具有資源與環境類、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專業

技術人員中退休人員數量不超過本辦法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最低數量要求的10%;

(三)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探地雷達等設備;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施工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錨桿錨索鉆機、鑿巖機等設備。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

【人員和業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人員

和業績條件:

(一)甲級資質

1.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50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5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10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0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

2.業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 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項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總數不少于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6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100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30 萬元。

(二)乙級資質

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1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20 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5 人。

【申請材料】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員名單、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申報前連續3個月由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文件,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本單位設備的所有權材料或者租賃合同;

(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質量管理制度文件;

(七)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或者專家評審意見;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申報業績的信息應當與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公示的有關業績信息相一致。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什么?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

1.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2.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建筑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什么?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方案

結合我鎮區域地質環境、水文、氣象等條件,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實施的基本原則是: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突出重點。

為消除該處地質災害隱患,用于清江鎮楓聯村高圳垅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同時要求2021年汛期前完成地災防治項目。

市局作為業主單位,將其納入了為民辦實事項目,精心部署,嚴格項目實施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順利在汛前完工。在清江鎮楓聯村高圳垅組此次泥石流地災險情發生之際,項目及時發揮了工程效益。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19修正)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地災人員資質,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發揮治理工程投資效益,加強對治理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在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第五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準如下地災人員資質

(一)甲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人地災人員資質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乙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丙級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人。第六條 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第三章 審批和管理第九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第十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五)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六)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

(七)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材料。

上述材料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請表可以從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上下載。第十一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自然資源部申請。

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準后的六十日內報自然資源部備案。

什么是地質災害資質

地質災害資質,即地質災害施工資質,是國家頒發給一些國有工程機構或者私有工程企業的地質施工資質的一種,用于證明他們具備在發生地震的地方進行就在施工的能力。

地質災害施工資質具有甲級、乙級和丙級三種,三種的具體要求如下:

1、甲級施工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近10年以來獨立承擔過一項(含)以上大型或二項(含)以上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的總工程師;具有高級職稱的總會計師和總經濟師;單位技術業務主管人或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經歷;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巖土工程等工程技術人員占單位職工人數的8%以上;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員和經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訓或有施工實踐經驗的從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人員所占比例均不低于二分之一。技術人員中短期(一年內)外聘人員不得超過 15%;

(四)具有與所承擔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和質量檢測、試驗設備;

(五)單位注冊資金1200萬元以上,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600萬元以上。

2、乙級施工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近10年以來獨立承擔一項(含)以上中型或二項(含)以上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主體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的總工程師;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總會計師和總經濟師;技術業務主管人或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經歷;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巖土工程等工程技術人員占單位職工人數的6%以上;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員和經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訓或有施工實踐經驗的從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人員所占比例均不低于二分之一。技術人員中短期(一年內)外聘人員不得超過15%;

(四)具有與承擔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和質量檢測、試驗設備;

(五)單位注冊資金600萬元以上,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300萬元以上。

3、丙級施工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要工程技術骨干接受過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訓;

(二)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職稱的會計師和經濟師;技術業務主管人或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施工管理工作的經歷;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巖土工程等工程技術人員占單位職工人數的4%以上;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和經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訓或有施工實踐經驗的從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人員所占比例均在二分之一左右。技術人員中短期(一年內)外聘人員不得超過15%;

(四)具有與承擔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和質量檢測、試驗設備;

(五)單位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生產用固定資產原值15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