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測繪條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活動,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活動和測繪管理,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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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表述以及對獲取的數據、信息、成果進行處理和提供的活動。第三條 省測繪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機構編制的有關規定明確本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測繪法律、法規;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監督測繪活動和測繪資質;

(四)組織測繪成果的匯交、儲存、信息服務和監督管理;

(五)管理監督地圖編制及其相關活動;

(六)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

(七)查處測繪行政違法案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實施測繪項目,應當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統一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西安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研究、測量標志保護和測繪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基礎測繪第七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和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省人民政府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基礎測繪給予財政支持。第九條 省基礎測繪包括下列項目: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測繪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四)省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采用航空攝影與遙感技術獲取基礎地理信息;

(六)編制全省基礎地理底圖和基本地圖(冊);

(七)國家確定應當由本省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設區的市、縣(市)基礎測繪包括下列項目:

(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加密、更新和維護;

(二)本行政區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數字測繪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四)省確定應當由設區的市、縣(市)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省實際,會同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省基礎測繪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十二條 省、設區的市、縣(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級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測繪市場第十三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條件,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測繪活動。第十四條 取得甲級測繪資質,應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也可以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轉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取得乙、丙、丁級測繪資質,應當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轉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測繪資質標準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核發、變更、延期、撤銷、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外省建筑企業入陜備案資料有哪些?

外省建筑企業入陜備案資料清單包括:\x0d\x0a1.陜西省省外企業進陜施工備案表一式二份及電子檔(企業及有關部門應在表中相應欄目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x0d\x0a2.住建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總承包資質證書副本原件;\x0d\x0a\x0d\x0a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x0d\x0a\x0d\x0a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x0d\x0a\x0d\x0a5.企業進陜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和本人社會養老保險憑證,建造師本人近五年必須獲得過國優工程并且提供相應證明材料。\x0d\x0a\x0d\x0a6.在陜負責人必須由企業會議決定,在陜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在陜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x0d\x0a\x0d\x0a7.企業注冊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進陜施工介紹信。\x0d\x0a\x0d\x0a8.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委托人的有效證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和社會養老保險交納證明);

陜西省測繪任務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行業管理,建立良好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的市場秩序,避免重復測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從事各種測繪工作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的單位和承擔民用測繪任務的軍事測繪單位,施測前均應按限額管理權限,到測繪管理部門進行測繪任務登記。第三條 測繪任務包括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大地測量(含衛星大地測量)、航空攝影與遙感測繪、地形測繪(含水下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繪、地圖編制。第四條 下列限額(含限額數)以上的測繪任務,在省測繪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一)按國家測繪技術標準屬于四等以上的大地控制測量(含衛星定位測量)。

(二)各種比例尺的航空攝影。

(三)地形測量,按成圖比例尺及測繪面積區分(含帶狀地形測圖折合面積):

比例尺為1:10萬,測繪面積在1600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萬,測繪面積在400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2.5萬,測繪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1萬,測繪面積在25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000,測繪面積在25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2000,測繪面積在10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1000,測繪面積在5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00,測繪面積在1.5平方公里以上。

(四)工程測量中的控制測量和地形圖測繪。

控制測量中符合四等以上大地控制測量標準者,按第(一)項的規定登記;屬于隨地形圖測繪者,按本條第(三)項的規定登記。

(五)地籍測繪:

比例尺為1:1萬,測繪面積在25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000,測繪面積在25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2000,測繪面積在4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1000,測繪面積在2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00,測繪面積在1平方公里以上;

(六)各種涉外測繪。

(七)編制1:2.5萬(含1:2.5萬)以及更小比例尺的有密級的或者內部使用的地圖1幅以上者。第五條 下列限額以內的測繪任務,在地(市)測繪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經核準登記后,向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

(一)地形測量、工程測量中的地形圖測繪:

比例尺為1:5000,測繪面積在5至25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2000,測繪面積在1至10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1000,測繪面積在0.5至5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500,測繪面積在0.1至1.5平方公里以內;

(二)地籍測繪:

比例尺為1:5000,測繪面積在5至25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2000,測繪面積在1至4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1000,測繪面積在0.5至2平方公里以內;

比例尺為1:500,測繪面積在0.1至1平方公里以內;

(三)地形圖編制:

比例尺為1:1萬,測繪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

比例尺為1:5000,測繪面積在25平方公里以上。

小于上述最小限額的測繪任務,可不進行登記。第六條 登記辦法:

(一)列入全國和省基礎測繪規劃、專業測繪規劃的測繪任務,測繪單位應在施測前將年度測繪計劃連同原規劃一并提交省測繪管理部門,可不再另行登記;

(二)上述規劃以外的測繪任務,測繪單位應在施測前按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權限,到省或者地、市測繪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三)測繪任務部分在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我省行政區域的,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應向我省測繪管理部門登記;

(四)兩個以上測繪單位聯合承擔的測繪任務,由總攬或者要承攬此項測繪任務的單位申請辦理登記;

(五)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施測前辦理登記的,測繪單位應向有管轄權的測繪管理部門申請備案,經批準后可視情況準予緩期登記。第七條 施測單位登記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交驗《測繪資格證書》和物價、財政部門核發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及主管上級下達的測繪任務文件或者測繪任務合同書、協議書或者委托書;

填寫《測繪任務登記表》;

由測繪任務登記部門核發《陜西省測繪任務登記核準通知書》。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登記:

(一)無測繪資格證書或超出資格證書核準的業務范圍;

(二)不具備合法的收費手續;

(三)測繪收費超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或者低于成本價格;

(四)已有近期同等精度的測繪成果。

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并對備案材料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的真實性負責: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 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陜西省測繪條例(2019修訂)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活動,促進測繪行業發展,維護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測繪,是指對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設施的形狀、大小、空間位置及其屬性等進行測定、采集、表述,以及對獲取的數據、信息、成果進行處理和提供的活動。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加強測繪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基礎測繪管理,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應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

省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測繪法律、法規;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基礎測繪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年度計劃;

(三)管理監督測繪活動和測繪資質;

(四)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測繪保障工作;

(五)組織測繪成果的匯交、儲存、信息服務和監督管理;

(六)管理監督地圖編制及其相關活動;

(七)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

(八)規范和指導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

(九)開展地理國情監測;

(十)依法查處測繪違法案件;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五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活動,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在批準的區域和范圍內進行,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

向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支持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推動測繪地理信息領域軍民融合,促進測繪成果的應用。

鼓勵有關單位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和國務院確定的大城市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需經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八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統籌建設、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提供導航定位基準信息公共服務。第九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將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備案情況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第十條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單位應當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本級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保護工作,指派單位或者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管理制度,做好相關檔案管理工作,保障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安全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本級財政資金為主體投入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他資金投資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由其自行維護,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測量測繪資質入陜備案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