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礦產地質調查中心改革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一、隊伍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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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屬礦產地質調查中心(以下簡稱有色地調中心或中心)系2001年由原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地質勘查總局及其未屬地化的直屬單位改組而成,是中編辦批準成立的正局級事業單位,隸屬國務院國資委,其人事和黨的關系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代管。

有色地調中心是原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地質隊伍“屬地化”改革后,保留的唯一一家有色系統的中央地勘單位,擁有一支地質、物探、化探、遙感、測量、地質災害與環境、測試和工程施工等專業齊全、人員精干的新型地質勘查隊伍。

(一)所屬單位基本情況

經中編辦批準,有色地調中心下轄5個二級事業單位:北京地質調查所、新疆地質調查所、南方地質調查所、北京勘查技術中心、北京測繪院。內設2個二級單位:西南地質調查所、有色地質資料館。2005年10月,有色地調中心與成立于1955年的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實行了整合,組成了新的有色地調中心,對外仍保留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的牌子,從體制上形成了科研—勘查一體化的隊伍。

整合后的有色地調中心本部設有: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地質處、科技處、企業處、財務處、綜合管理處等7個處室。

本調查報告的有關數據,主要是整合后有色地調中心的情況。

(二)從業人員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有色地調中心所屬職工人數481人,包括在職人員447人,離退休人員144人。在職人員中,正高級技術人員30余人,博士(雙碩士)博士后26人,博士生導師3人,碩士生導師6人。

“十五”期間,承擔并完成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資源補償費項目、財政部中央地質專項等95項;承擔并完成國家973項目、863項目、科技攻關項目課題等10余項,取得了勘查與科研雙豐收。共發現礦產地18處,提交333+3341資源量:銅113.92萬噸,鉛131.89萬噸,鋅392.91萬噸,銀158噸,金20多噸;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 2 項,二等獎4項,國家發明專利1項。

(三)本系統具有地質勘查資質單位情況

有色地調中心的地質勘查資質有甲級3個:區域地質調查、固體礦產勘查、遙感地質勘查;乙級1個:巖礦鑒定與巖礦測試;丙級4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勘查工程施工。

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的地質勘查資質有甲級3個:固體礦產勘查、地球化學勘查、遙感地質勘查;乙級2個:區域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勘查;丙級1個:巖礦鑒定與巖礦測試。

資質的專業分布:區域地質調查、固體礦產勘查、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遙感地質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巖礦鑒定與巖礦測試。

二、經濟發展狀況

(一)綜合收入情況

2006年是整合后新有色地調中心的開局之年。有色地調中心(含下屬事業單位和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實現到賬綜合收入1.45億元,比2005年有色地調中心(含北京礦產地質研究院)綜合收入翻一番多;據不完全統計,所屬企業實現收入1.87億元,比2005年增長52%;地調中心及所屬企業總經營規模達到3.27億元,比2005年同比增加82%;礦權數量增加,節余和利潤增加,員工收入增加。

(二)從事公益性地質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6年有色地調中心承擔公益性地質工作50余項,取得國家和地方財政資金9190.91萬元。其中,國家項目資金渠道包括: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中央財政補助費項目、國外礦產資源風險勘查項目、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礦產資源保護項目、危機礦山項目和科技部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有關科研項目等;地方財政項目主要是內蒙古、青海、新疆、四川等地的招投標項目。

中心所承擔的瑤崗仙鎢礦、東川銅礦、賽什塘銅礦等危機礦山項目,取得了明顯的找礦成果,驗證工程均見到較好的工業礦體。

(三)從事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中心所屬9個控參股公司,包括中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東南亞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資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資環鉆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地科礦產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鑫匯地質礦業有限公司和中色測繪有限公司等。

國內商業性地質工作主要在新疆、青海、內蒙古、遼寧、吉林、河北、河南、湖南、廣西、云南、四川、江蘇、廣東等省(區),工作內容包括商業性礦產勘查、技術服務和工程施工等。

有色地調中心國外地質工作,主要在津巴布韋、巴比亞新幾內亞、贊比亞、埃塞俄比亞、菲律賓、剛果(金)、烏干達、巴基斯坦、安哥拉、老撾、智利等10余個國家,開展礦產風險勘查、綜合技術服務和工程施工業務。目前,在老撾、智利、贊比亞、埃塞俄比亞等國家注冊有項目公司。

2006年有色地調中心及所屬公司共完成鉆探12萬余米,其中完成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鉆探10萬余米。

2006年有色地調中心及所屬公司在國內外承攬各項商業性礦產勘查勞務收入16704萬元,其中境外承攬各項商業性礦產勘查收入6000余萬元。

(四)礦產開發基本情況

進入礦業開發領域是有色地調中心“十一五”的重要戰略目標。2006年已在廣東、內蒙古、新疆等地注冊成立了項目公司,開發籌備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預計在未來2年內將有2~3個控參股礦山投產。

(五)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況

有色地調中心從事工程勘察施工的單位,主要是北京中礦建設有限公司,2006年工程勘察收入達到1238萬元。

(六)其他產業基本情況

有色地調中心從事的其他多種經營產業主要有地質災害與環境調查治理、三產服務業和礦產品貿易等。2006年三產服務業收入600余萬元,完成礦產品貿易額1.01億元(貿易額未統計在綜合收入中),地質災害與環境調查治理屬起步之年,完成收入700余萬元。

三、改革發展取得的主要經驗

(一)順應潮流,主動變革,積極推進企業化改革

按照小事業、大企業的思路,積極推進事企分開改革,打造事、企兩個平臺。事業平臺主要實現員工身份保障、單位和諧穩定、科技創新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功能,運作的基本導向是穩定、透明、公正;企業的主要目標是發展,運作的基本導向是靈活、快速、高效,以提升企業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持續的盈利能力。

積極推進產權多元化、福利貨幣化、后勤市場化改革。中心所屬公司大多是產權多元化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國有控股或相對控股的前提下,鼓勵公司管理層及員工入股,注重從股權、“期股”、薪酬等方面激發員工創新創業的內動力,努力實現中心和員工共成長。

(二)發揮科研—勘查一體化的體制優勢,以創新帶動找礦突破

巨大的資源需求與有限的資源供給之間的矛盾,為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有價值的礦權是地勘單位的核心資產,礦產勘查能力是地勘單位的核心競爭力。整合后的有色地調中心,自身是一個科研—勘查一體化的單位。回顧近年來的找礦進展,主要得益于正確的勘查選區和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特別是我們研制的森林沼澤景觀區的化探掃面技術、遙感蝕變信息提取技術、大深度輕便化的物探技術(如TEM-3S,三分量磁測井技術等)在找礦靶區優選和找礦突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使中心在沒有前期礦權積累的基礎上(中心和地研院均是從2002年,才開始登記自己的礦權),迅速獲得了一批較有價值的礦權。

(三)建立網絡化的合作體系,在開放合作中提升競爭力

近年來,按照“小內核、大網絡”的思路,有色地調中心建立了較廣泛的合作網絡。我們既與中國鋁業公司、中國有色礦業集團、西部礦業、紫金礦業等大型礦業公司合作,也與進入礦業的民營企業合作,同時還與有專業特色的地勘單位、院校和研究單位等開展戰略協作,以建立業務發展的支撐體系。不搞小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把握核心部分,搞好社會化協作,借助社會資源加速自身的發展。在合作中獲得資金、管理、技術等方面的支持,不斷強化自己的核心競爭優勢;在合作中找到自己的差距,激發創新創業的熱情;在合作中轉變觀念,借助外力推進企業化改革。

(四)積極開拓海外地礦市場,擴大發展空間

有色地調中心境外地質工作,主要由所屬公司開拓,中心在項目聯系、技術把關、人員配置等方面給予支持。海外地礦業務漸成中心新的亮點和經濟增長點。

2006年實現到賬收入6000多萬元(人民幣),獲得海外礦權18處。今年初已簽訂海外地礦業務合同額超億元,海外礦權勘查也傳來喜訊。目前中心的海外地礦業務已與國內地礦業務平分秋色。

四、“十一五”改革發展設想

(一)發展戰略和目標

1.目標與戰略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精神,緊緊抓住礦業市場升溫的戰略機遇,將跨越式發展的雄心與求真務實的作風有機結合,以建設“國際化的勘查型礦業公司”為目標,以礦業開發和海外地礦業務為切入點,實施“強地興礦”為戰略,積極推進企業化改革和轉型,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地勘單位崛起之路。

在傳統礦業公司中,勘查處于從屬地位。而在地勘單位的發展中,勘查是我們的主要業務和核心競爭力,勘查與開發是兩個相互支撐的細分市場板塊。“國際化的勘查型礦業公司”體現了我們的特色和“三化”要求(國際化、企業化、勘查-開發一體化)。

2.發展模式

以產權為紐帶,以共享為動力,以發展為依托,按一個中心(事、企)、兩套體系的運行模式,建設創新中心、富裕中心、和諧中心。

3.產業格局

以地礦業(礦產勘查、礦業開發、技術服務)為主體,以環境工程業和三產服務業為兩翼,構建“一體兩翼”的產業格局,形成相互促進的三大目標產業鏈。

以產業化的思路實現科研—勘查—開發的一體化鏈接,以全球化視野推動有色地調中心地礦主業新一輪的發展。

(二)具體措施和做法

1.以提升礦業權價值為重點,努力實現地質找礦的新突破

認真做好國家地質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工作。國家地質項目目前仍然是地勘事業單位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

以擴大資源量和實現找礦突破為重點,組織實施好自有礦業權的勘查工作。“十一五”期間,力爭有6~8處找礦新突破,提交出一批控制程度較高(333及以上級別)的銅、鉛鋅、銀、金等資源量,爭取1~2處有宏觀影響的大成果,為中心的礦業開發和跨越式發展打下堅實的資源基礎。

加強自主創新和新技術新儀器的引進與應用,加強實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以科技創新帶動找礦突破。

優化礦業權結構,做好礦業權資本經營。認真清理現有礦業權,做好礦業權規劃,按照“優選礦業權—勘查升值—轉化獲利”的經營思路,通過勘查提升礦業權價值,通過轉化(轉讓和開發)實現礦業權價值。不斷提高礦業權的運作能力,及時將礦業權的數量優勢轉化成經濟優勢,實現礦業權價值的最大化。

2.進入礦業開發領域,使礦業成為重要經濟增長點

勘查—開發一體化是地勘單位多年發展的成功經驗總結。有色地調中心在礦產開發方面,要致力于建設自己的開發隊伍和礦山企業,同時高度重視與社會資本和礦業公司的結合與協作,實現優勢互補。目前已組建了3個礦山開發項目公司,力爭在“十一五”末,建成3~4個參控股礦山,使礦業成為中心發展的重要支柱。

3.發揮整體優勢,積極拓展海外地礦業務

經濟全球化必然要求礦業的全球化,而礦業的全球化必然帶動地質工作的全球化。巨大的市場需求、良好的市場機會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必將掀起中國礦業“走出去”和地質工作跨國經營的新高潮。有色地調中心是國內較早“走出去”的地勘單位,具有明顯的人才、技術和先發優勢,必須肩負起我們的歷史使命,緊緊抓住這一難得的戰略機遇,勇做“地質工作跨國經營”的踐行者。

按照“企業拓展,中心支持,提升轉型,做優做強”的總體思路,大力推進海外地礦業務的跨越式發展,促進海外地礦業務由工程施工向勘查項目總承包,并進一步向礦權資本運作轉型,逐步形成海外工程施工、勘查技術服務(勘查總承包)和礦權資本運作“三位一體”的產業格局,使海外地礦業務成為中心發展的另一重要支柱。

4.推進企業整合,力爭與資本市場接軌

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精神,繼續推進中心的企業化和事企分開改革。中心目前所屬的參控股企業,盡管大多都充滿活力,但也存在著企業數量多、規模小、主業不突出等問題,應按照“集團化、專業化、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整合,在發展中解決集團化問題,把集團化的成本和風險降到最小,以保證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得以加速。

大力培育骨干企業。以與資本市場接軌為目標,選擇符合中心發展戰略、主業突出和產業帶動作用大的企業,加大扶持力度,迅速壯大公司的經營規模,提高持續贏利能力,在行政推動和市場化操作的基礎上,打造圍繞骨干企業的“聯合艦隊”,逐步形成內有凝聚力,外有競爭力、影響力的企業集團,力爭“十一五”末整體上市。

五、對策建議

(一)改革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有色地調中心在改革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首先還是自身的問題,包括觀念守舊、體制機制不順和市場運作能力低等問題,需要在不斷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中來解決。存在的其他問題主要有:

1.地質勘查工作遇到的問題

(1)礦業權問題是當前地質勘查遇到的最為突出的問題。一是礦權取得難。一些省(區)探礦權和采礦權采用“招、拍、掛”方式取得,地勘單位普遍底子薄、包袱重,因經濟實力不足逐漸淪為“打工族”;二是礦權維護難。礦權管理層級多,維護成本急劇增高;三是礦權市場不規范。一些地方不顧礦產勘查的客觀規律性,盲目要求地勘單位在1~2年內,要把探礦權做到采礦權,地勘工作受到干擾,地勘單位的利益難以得到很好的保護。

(2)國家和地方地質勘查項目申報渠道不暢。一是各工業地勘部門大部分不是財政預算一級單位,須經主管部門才能申報項目;二是申報項目時還要經過項目所在省(區)國土資源廳的初評,環節多,婆婆多,申報項目的任務重,時間緊,耽誤項目申報;三是地方條塊管理,未屬地化的地勘部門申報地方地質勘查項目的成功率低。

(3)地質勘查環境問題。一些地區礦業秩序混亂,影響了地質工作的正常進行;林業占地許可證辦理手續復雜、時間太長,影響正常野外作業;在土地、道路和青苗補償等問題上的一系列不合理“索賠”時常發生,不僅使勘查實施的難度增大,也增加了地質工作成本。

2.歷史遺留問題

(1)地質勘查業人才短缺與結構不合理。現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結構、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不盡合理,大部分為礦產勘查專業人員,且30~50歲之間的專業技術骨干較缺乏,特別是熟悉礦產地質、水工環地質、災害地質、礦山環境治理等專業的復合型人才極其缺乏,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地質勘查工作的需要。

(2)基地建設和基本建設費用問題。目前有色地調中心共有15個企事業單位,其中還有7個單位沒有自己的基地,基地建設十分繁重;每年的基本建設費用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

(3)離退休人員費用缺口問題。地勘單位歷史欠賬多,離退休人員費用缺口較大,長期遺留至今仍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不同程度地制約了地勘隊伍的改革和發展。

(4)設備老化,基礎設施陳舊,地勘裝備的更新能力低。

(二)促進地勘單位(行業)改革發展的建議

(1)采取更有力措施,支持非公益性地勘單位的企業化。“戴事業的帽子”是把“雙刃劍”。一方面,“事業的帽子”有利于穩定人心,爭取國家的事業費支持;另一方面,“事業的帽子”也阻礙了員工觀念的轉變和市場開拓力度,國家把企業化的地勘事業單位等同于一般事業單位管理,使地勘單位在投資、產權多元化改革和激勵機制的設計等方面遇到了一系列難題。建議國家能明確非公益性的地勘單位為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在“企業化的事業單位”這一屬性下,對非公益性地勘單位的改革與發展進行總體設計,在政策上給予明確和一系列的傾斜支持,如減免地勘單位及其所屬企業5年的所得稅,對裝備和科技創新經費給予支持,保持原國家項目渠道5年不變或設立企業化國有地勘單位基礎地質工作基金,保留原事業員工退休時的事業身份,等等。國有地勘單位的企業化進程不設時間表,但國家的支持政策可以設時間表。

(2)幫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企業化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地勘單位經濟基礎薄弱,對歷史遺留問題國家應幫助解決。離退休人員在事業體制下為國家地質工作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建議由國家(地方)財政負擔離退休人員及相關費用,逐步推進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使企業化的地勘單位與其他市場主體在平等的起點上,參與市場競爭。

(3)暢通地勘項目申報渠道,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出讓收入向地勘單位傾斜。未屬地化地勘單位申報國家地質項目時,強烈要求取消經過屬地主管單位證明、評審、審查的做法,以防止“地方保護”。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在支持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方面,也應發揮更大的作用,其出讓收入向國有地勘單位傾斜。

(4)加大海外地礦工作的支持力度。“走出去”作為一項國家戰略,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號召和一般性支持上,在我國資源緊缺和外匯儲備過萬億美元的條件下,應切實加大海外地礦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實溫家寶總理提出的“中國地質工作要‘走出去’實行跨國經營”的號召,以全球化的視野為我國地礦工作開拓新的發展空間,同時也為提升我國資源保障程度作出地勘單位應有的貢獻。

(有色金屬礦產地質調查中心地質處)

關于貴州測繪

貴州省甲級測繪資質單位: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貴州黔美測繪工程院、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貴州有色地質工程勘察公司、貴州省第三測繪院、貴州省第二測繪院、貴州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院、貴州省第一測繪院、貴州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水利水電第九工程局測量隊、開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地礦局區域地質調查研究院、一一七地質大隊、林業調查規劃院、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貴州總隊、林東礦務局測量隊、貴州五環技術開發公司、貴州省國土資源勘測規劃院、貴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貴陽市房產測繪隊、貴州地質工程勘察院、貴州大學礦業學院、貴州省西能煤炭勘查開發有限公司、貴州電力設計研究院、貴州藍嶺地質勘測有限責任公司等等;

丙級測繪資質單位: 貴州省地礦局一一五地質大隊、貴州省測繪資料檔案館、中國鋁業貴州分公司設計院、貴州地礦工程勘察總公司、貴陽天馬測繪技術有限公司、貴陽天儀測繪有限公司、貴陽市土地開發中心、貴陽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等等太多了。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令

(第175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中勝美礦產測繪資質的決定》已于2004年12月14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夏耕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對市一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保留行政許可349項,取消行政許可128項。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應當依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對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等向社會公示,并嚴格依法實施。對于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不得再予實施,但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措施,切實加強后續監督和管理。本決定公布之日后由法律法規新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市政府不再另行公布,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實施。

附件中勝美礦產測繪資質

^^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保留事項(5項)

1.地方企業債券發行

2.權限內固定資產投資(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核準

3.廢金屬回收企業登記

4.新增、更新或改造鍋爐等大型用能設備擴大容量

5.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及股本變更登記審核

 二、取消事項(2項)

1.非銀行IC卡生產與發行

2.調(遷)入市內四區及高新區人員(含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落戶

 市鹽務局

 一、保留事項(1項)

食鹽零售許可

 二、取消事項(1項)

經營食鹽批發企業、制鹽企業審核

 市糧食局

保留事項(1項)

糧食收購許可

 市教育局

 一、保留事項(7項)

1.市管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解散及分立、合并

2.高中階段學校、市區初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

3.市內四區初中學校學生免學、緩學

4.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

5.專科以下(不含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

6.市轄區范圍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

7.市管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

二、取消事項(2項)

1.市屬高校第二專業專科學歷教育學員入學資格

2.市管民辦學校人員待遇和印章式樣

市科學技術局

取消事項(4項)

1.主辦國際科技會議或展覽

2.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3.市屬科研機構及中外合資研究開發機構設立、變更

4.技術貿易機構認定登記

市公安局

一、保留事項(16項)

1.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審查

2.使用、運輸、購買爆炸物品安全許可

3.舉行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4.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5.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6.金融機構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

7.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8.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

9.易制毒化學品購用證明核發

10.設立臨時停車場審批

11.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12.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證、運輸證

13.典當業特種行業審核(包括典當業變更、注銷)

14.市區燃放煙花爆竹審核

15.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16.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銷售審批

二、取消事項(8項)

1.拍賣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經銷許可

3.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

4.技防工程三級及臨時設計、施工資質審批

5.刻字業從業人員培訓

6.旅館業店簿登記員培訓

7.保安員資格證書核發

8.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審核

市公安邊防支隊

保留事項(4項)

1.出海船民證、船舶戶口簿、船舶邊防登記簿核發

2.合資船船員登輪證、登陸證核發

3.臺灣居民登陸證核發

4.對臺勞務人員登輪作業證核發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一、保留事項(4項)

1.機動車臨時通行許可

2.機動車駕駛許可

3.機動車臨時入境登記

4.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

二、取消事項(3項)

1.占用、挖掘道路和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許可

2.公共停車場開辦許可

3.停車場設計方案審核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一、保留事項(2項)

1.外國人、臺港澳居民通行、居留、準遷、出入境、旅行、暫住證核發

2.公民因私出國護照及內地居民往來臺、港、澳通行證核發

二、取消事項(1項)

開辦涉外賓館許可

市公安消防局

一、保留事項(3項)

1.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及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審查

2.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

3.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防火審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審核

二、取消事項(4項)

1.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2.企業專(兼)職消防人員資格培訓

3.易燃易爆特種崗位人員資格認定

4.消防設施設計、安裝、維修、操

礦產勘查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盡管我國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勘查工作從總體上有了較大的發展,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一些主要礦產資源約束并未因此而緩解,有些還越來越突出。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在礦產勘查領域形成了一整套通過國家行政體系配置資源、保障資源供給的體制,形成了礦產勘查與公益性地質工作在大的地質工作框架體系內混合封閉運行、與礦業脫節的運行機制。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為了適應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建立了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的新體制,但其中礦產勘查體制的改革成為建立地質工作新體制的重點和難點。受商業性礦產勘查體制轉型難度較大的影響,當前我國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需求旺盛和有效供給不足并存,勘查登記、礦業權交易活躍與資源增儲緩慢并存,在旺盛的需求條件下,卻沒有出現與之相適應的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的繁榮景象。市場需求與資源供給之間形成背離和反差,反映出礦產勘查的發展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或規范的問題。

2.3.1 礦產勘查的發展滯后于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目前,我國國內礦產勘查的發展趕不上礦業發展的需要,礦業的發展趕不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3.1.1 主要礦產資源儲量下降,大宗緊缺礦產資源儲量保障程度下降

近幾年我國資源供需缺口持續擴大,礦產品進口量大幅攀升,對國際原材料市場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由于主要原材料市場供不應求,幾乎所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價格急劇上漲,貿易逆差迅猛擴大。例如,2006年,我國礦產品及其相關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達3 074.95億美元,同比增長27.58%。2007年礦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升至4 94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8.7%,占到中國進出口貿易總額的22.7%。

近年我國礦產資源供需關系出現了“兩增兩減”的新特點:即礦產品消費迅速增長,超過了生產增長速度;礦產品進口量和進口額迅速增長,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主要大宗緊缺礦產新增資源儲量趕不上消耗資源儲量,導致保有資源儲量不斷減少,保障程度降低;主要礦山產能減少,供需矛盾加劇。1999年以來,我國石油、鋼和銅的產量增長遠遠低于消費量的增長。其中,消費量年增長與產量年增長之比:石油為5倍以上,銅近3倍。同期,石油剩余可采儲量則有所減少,鐵礦石資源儲量到2004年一直下降,銅礦的資源儲量增加緩慢。可見,礦產需求增長遠遠超過了生產量的增長,生產量的增長又超過了資源量的增長。以鐵礦石為例,到2010年、2020年我國鐵礦石的預測需求量分別為11億噸和13億噸,鐵礦石進口量分別為5億噸和6億噸,但到2004年這些數字均被突破,礦產品進口量和進口額迅速增長,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主要礦產資源儲量不斷減少,保障程度降低。礦產儲量增長趕不上礦產儲量消耗,甚至出現保有資源儲量負增長。

2.3.1.2 礦產勘查特別是對非能源固體礦產的風險勘查投入增長緩慢

雖然這幾年礦產勘查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社會投入比重不斷上升,但據統計分析,真正對非能源固體礦產的風險勘查資金不多,增長緩慢。在礦產勘查投入方面,礦產勘查的資金投入占礦業總產值的比例偏低。

2.3.1.3 新發現礦產地(礦點)總體呈減少趨勢,重大突破不多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礦產勘查中的鉆探工作量大幅減少,每年的新發現礦產地也相應呈現減少的趨勢,2002年以后略有回升的趨勢(圖2.34)。

圖2.34 20世紀80年代以來礦產勘查新發現礦示意圖

2.3.1.4 商業性礦產勘查存在“吃老本”的現象,風險勘查比較薄弱

目前的探礦權設置多是建立在原先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成果基礎上的,依托過去已做過勘查工作、有相當基礎的項目,大部分都是20世紀80~90年代發現的礦產異常點或礦點,真正從事風險勘查的投入還不多,用于找礦空白地區的風險勘查或是普查的非常少。雖有很大成效,但多數屬于“吃老本”的類型,投資者看重的是礦產勘查成果開發的收益,對高風險的商業性礦產勘查過程并不熱心。在基礎地質工作較低的新區開展工作投資大、風險高,一般企業難以承受,工作十分薄弱。

從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看,對資源的強勁需求還將保持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資源開發的步伐也將越來越快,僅靠過去留下的家底是難以滿足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的。因此,如何鼓勵、促進適當規模的資金投向新礦產地的勘查,是關系到礦產資源可持續供應難以回避的一個重大課題。

2.3.1.5 老礦山資源危機,接替資源緊張

我國大部分主要生產礦山已進入中、晚期階段。據有關方面預測,其中鐵礦20年內實際生產能力將消失54%,九大有色金屬基地產能下降:到2010年鉛鋅、鎢、錫礦將下降61%~74%,銅也將明顯下降。重要礦產剩余可采儲量總體減少。如云南個舊錫礦,累計探明儲量200萬噸,經長期大量開采,目前礦山基礎儲量僅剩30.3萬噸,僅夠開采5年。礦山資源危機、接替資源緊張的狀況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關注。

2.3.1.6 礦產勘查資本不足

礦產勘查資本是勘查生產活動的最重要的要素和推動力。隨著地勘體制的改革,從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后,國家資本大量退出了礦產勘查領域后,由于體制、機制、政策、管理和歷史的慣性等原因,市場勘查資本沒有同步跟進,留下的一小部分開展公益性礦產調查(如地質大調查礦產調查評價、礦產資源遠景調查)遠不足以承擔推進和拉動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的使命。國家資本退出礦產勘查后,社會資本投入明顯不足,造成了礦產勘查資本的缺位。此外,礦業資本市場尚不成熟,礦產勘查的風險資金只能靠直接投資方式籌集,間接籌集方式根本沒有啟動。

2.3.2 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難以滿足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需要

包括礦產調查評價在內的公益性地質調查是礦產勘查前期階段的地質工作,是必須由政府承擔的旨在降低后續商業礦產勘查風險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地質工作。但目前公益性地質工作無論規模還是提供的信息資料內容都難以滿足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需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3.2.1 我國地質調查工作程度低,西部地區工作程度很低

美國政府通過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在過去的100多年里進行了大量的地質調查工作,全國地質填圖工作的基本比例尺已經達到1∶2.4萬(個別州為1∶10萬),工作程度遠遠高于我國。目前,美國地質調查局正在將地質、礦產、水、生物、測繪、地震等各個專業的數據集成在一起,形成國家層面的電子“地圖集”,向社會提供更高水平的信息服務。與國際上相比,我國地質調查工作程度較低,特別是西部地區仍然很低,質量缺乏保障。西部地區的中比例尺區域地質調查到“十五”末才基本完成,中比例尺物化遙工作程度還很低,極不能適應西部大開發的需要。全國1∶5萬地質調查只完成國土面積的18.8%,西部地區主要成礦區帶大部分地區沒有開展目前經濟建設和資源評價急需的1∶5萬地質礦產調查工作,西部一大批礦化異常和遠景區尚待進行查證和初步評價。

2.3.2.2 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程度低,難以滿足國家需求

由于經費不足,“十五”時期礦產資源調查評價未能在重點成礦區帶系統全面地展開。全國系統的礦產資源潛力預測尚沒有全面地部署工作,目前以地質大調查為主的公益性地質工作力度,難于滿足摸清我國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家底、促進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需要。例如,油氣和煤層氣資源調查工作,“十五”期間僅安排了綜合研究和戰略性研究工作,全國尚沒有開展油砂、油頁巖、地熱等非常規能源的調查評價。海洋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的部署零星,進展緩慢。重點成礦區帶1∶5萬化探工作是提供找礦基礎信息的重要基礎工作,但從1995年以來,全國1∶5萬化探部署很少,進展十分緩慢。重點地區的礦產遠景調查工作2004年才開始部署。

2.3.2.3 公益性地質調查資金不足

1999年,通過扎實的需求分析和精心論證,國土資源部組織全國專家提出了12年的《國土資源大調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對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體運行的新形勢下我國公益性地質調查的國家目標和主要任務提出了規劃和部署。《綱要》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測算大調查需要總經費280億元,但實際批復的經費只有120億元(每年10億元)。由于大調查實際投入資金的總量與《綱要》目標的概算資金有很大的差距,《綱要》中提出的許多公益性地質調查任務難以全面部署開展。在“十五”期間,作為全國公益性地質工作的主要計劃——地質大調查專項計劃只能根據每年8.5億的資金進行部署安排,難以滿足盡快提高我國公益性地質調查和研究工作程度的總體目標的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對國家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工作的需求逐漸增大,生態環境保護、城鎮化建設、發展現代農業、維護海洋權益與海洋開發,特別是對當前中央要求盡快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保障程度的戰略任務,對公益性地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質調查工作滲透領域呈不斷擴大的趨勢,從而使一些公益性地質工作任務無法部署安排,一些工作進展緩慢。例如,受經費投入不足的影響,中比例尺區域物化探進展速度嚴重滯后于我國基礎地質調查和地質找礦工作。到目前為止,中比例尺區域物化探工作嚴重滯后于地質找礦的需求。我國1∶20萬區域重力調查還有約430萬平方千米空白,1∶20萬航空物探還有約400萬平方千米空白,1∶20萬區域化探還有約200余萬平方千米空白;區域物化探工作中異常查證程度較低。我國海洋區域地質調查和礦產調查工作程度極低,進展極其緩慢。開展我國獨特的大陸地殼深部的探測工作,不僅在深層次上對解決深部資源、地質環境的重大理論問題有很大的現實意義,而且對發展地球新理論具有重大的科學意義。

物價上漲和工作成本不斷提高造成一些工作投入經費嚴重不足。目前地質調查面積性工作經費投入仍然沿用20世紀末的經濟狀況和物價水平,面積性調查和樣品測試費執行標準較低,制約了項目測試的投入,影響了項目工作的質量。

2.3.2.4 公益性地質工作隊伍的能力亟待加強

中央公益性地質工作隊伍尤其缺乏從事野外區域地質調查工作的人員,難以滿足當前的需要。省級公益性地質隊伍建設雖然取得了重要進展,但進度參差不齊。這支隊伍大多是為了承擔大調查工作,從各屬地化地勘單位分離出來的,隊伍建設受地勘單位企業化改革進程和產業結構調整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有些省級地質調查機構建設已有實質性的進展,但大部分沒有做實,全國2/3的地質調查院處于非實體或半實體狀態。

地質工作條件十分艱苦,裝備落后。西方大國和俄羅斯在20世紀60年代就普遍采用直升機進入人煙稀少和難進入地區進行地質調查,而我國進入這些地區開展地質調查,至今仍然靠的是簡陋的裝備,甚至是肩扛馬馱。

無論中央還是省級公益性地質隊伍,專業人才結構都不盡合理,公益性地質隊伍“老化”問題比較嚴重。目前從事野外工作的35歲以下的人員嚴重短缺,出現斷層。公益性地質工作特別是野外地質調查工作待遇不高,野外一線人員嚴重不足。公益性地質隊伍中人才缺乏、流失嚴重。專業技術人員相對較少,管理、經營、后勤服務人員相對較多。在專業技術人員中,既能從事研究又能勝任野外調查工作的人員較少。

2.3.3 礦業權市場存在諸多問題

礦業秩序混亂。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缺乏保障。由于管理權限的規定、利益上分配不均和管理不嚴格,各級政府部門對礦業權的管理目標不盡一致,事實上存在地方各級政府利益上的互相博弈現象,占而不探、以采代探現象比較普遍。

探礦權門檻較低。目前,多數業內人士認為,對探礦權人的資質沒有基本的技術要求,有償使用制度不盡完善。如中央一級的規定對礦業權使用費、勘查最低投入標準等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成不變,至今還沿用十年前的標準,與勘查階段也沒有直接聯系,對最低勘查登記區塊規定得不科學,不符合地質勘查工作投入的一般規律。加上探礦權市場退出機制尚不完善和規范,容易導致圈占地盤、占而不探的局面,極不適應礦業權市場的發展。

對礦業權在理論上有不同認識,集中表現在對礦產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及其關系有不同認識;對探礦權的招拍掛(招標、拍賣、掛牌)問題主管部門與不同利益主體之間認識不一致。各地在運作探礦權的出讓和招拍掛方面程序復雜、環節多,也不一致,執法監督有待加強。在礦業權運作上,以礦業權市場為核心的市場體系還沒有形成,重一級市場,輕二級市場。

2.3.4 科技研發不能滿足公益性地質工作的需要

我國應用的礦產勘查的技術裝備總體上比較落后。比較先進的技術裝備大多從國外引進,多數研究處于模仿或引進研究階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調查技術較少。除了地球化學填圖工作以外,我國大多數勘查技術領域在國際上處于一般水平和落后水平,地球物理、遙感的關鍵技術需要從國外進口,難以達到一流水平。固體礦產勘查中使用的鉆探設備大多是20世紀70~80年代的小口徑取心鉆探設備型號,對新的成熟的鉆探技術使用不多。國外在20世紀50~60年代就開始用汽車鉆、直升機用于難進入地區勘查,而我國這方面還十分薄弱。缺少相應的鼓勵機制和政策措施,影響了新方法新技術在地質找礦中的應用。例如“十五”期間,運用在國家大調查礦產資源調查評價項目中的技術手段和設備比較落后,亟待更新;評價技術方法手段較單一,缺乏多種手段的相互配合與驗證,影響了資源調查評價的效果。

服務于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的原始科技創新能力較低,對解決重大實際問題的支撐能力不夠,科研與勘查的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對成礦有關的關鍵理論問題和礦產資源綜合開發綜合利用研究等方面不夠深入。我國一直沒有產生在世界上被普遍接受的重要成礦理論。

2.3.5 地質勘查人才流失、隊伍老化十分嚴重

地質人才短缺正在成為地質工作實現大發展的重要“瓶頸”之一。一方面,受前幾年地質工作不景氣等原因的影響,人才流失嚴重,老一代地質人才逐步離退,另一方面,后繼人才隊伍的培養又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地質工作發展的需要,能從事野外一線工作的技術骨干少,人才斷層已經出現。特別是技術骨干缺乏,已經嚴重影響到地勘工作的發展。當前國有地勘單位“新招收畢業生難、留住人才難”成為普遍現象。隨著地質工作任務的增加,地質人才普遍缺乏,特別是缺乏直接從事野外地質工作的骨干人才,許多地勘單位為解燃眉之急,只能返聘離退休地質人才從事野外地質勘查工作。地質人才隊伍不僅數量不足、骨干缺乏,而且結構嚴重失衡,中青年地質骨干人才數量少,物化探、測量和鉆探等專業的技術力量極缺,技能型人才也比較缺乏,從事野外一線的高級地質人才十分短缺。

2.3.6 地質資料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和服務能力不強

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提供的資料顯示,2006年提供資料服務12375份次,按年工作日250天計算,每天平均服務量50份次,提供各類基礎地學數據與數字圖件服務15200幅次(折合成1∶20萬圖幅)。2007年提供資料服務20190份次,每天平均服務量81份次。從以往地質調查成果服務對象的統計結果來看,目前地質資料館的主要用戶仍是專業地質調查工作人員,與社會需求和發達國家的情況相比,面向其他產業部門和公眾的服務遠遠不夠。

我國地質資料數字化程度低,到2007年底只完成20%的館藏圖文地質資料的數字化,實物地質資料庫建設和服務進展緩慢。地質調查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及地質資料信息、圖書檔案、博物展覽等社會公益服務工作亟待提升和加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公眾對了解地球資源與環境知識的需求日益增大,迫切需要利用高新技術,加強對地質資料的提煉與加工,向社會提供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公益性地學產品與科普產品。

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進展情況綜述

地勘單位貫徹國辦發[1999]37號進展順利,企業化經營的改革正在深入進行,經濟穩步發展,職工隊伍穩定。現將了解到的企業化經營的一些信息,綜合起來作如下綜述,并提出一些建議。

一、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幾種做法

國辦發[1999]37號文提出的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改革至今已有幾個年頭。整個改革進程在前兩年的基礎上有所前進,但發展不平衡,模式也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可能有三類情況:

(一)以云南地勘局為代表,實行“以局為單元。發展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同時堅持事企分開,穩住事業,做大產業”

(1)他們認為以局為單元發展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條件已經具備。提出:以礦產勘查開發業為主導產業,包括公益性地質大調查的技術勞務;商業性地質勘查(面對礦業權市場、勘查勞務市場);礦產資源開發。以工程勘察施工和外經貿物業地產(第三產業)為支柱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進行資產重組和機構調整。

(2)以地勘單位為基礎,實行“兩分離,一分流”。“兩分離”是:①地勘單位的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的分離;②主業與輔業的分離。“一分流”是:在“兩分離”過程中對人員進行分流。剝離后的經營性資產和主業,轉為企業;剝離后的非經營性資產和輔業,留給地勘單位,是事業性質。

(3)根據發展主導產業、支柱產業以及“兩分離、一分流”的需要,將地勘費除事業開支外,分為三類,即分流人員費用、基地管理人員費用和用于產業投資的資金。

(4)根據新的體制,深化企業改革,建立股權多元的資源型股份公司并準備上市,面向社會籌集資本;對局機關進行改革,既要保事業單位的牌子,又要把事業的職能與企業的職能分開,建立集團公司;對再分離后已建立起來的企業,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進行改造;對小企業網點,繼續放開搞活。

(5)把改革和開放結合起來,發展和壯大產業經濟。為此,他們實行“引進來,走出去”的發展戰略,先后與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日本等國合作,開展風險勘查,已簽訂合同金額2750萬美元,到位617萬美元;走出去,到越南、緬甸、老撾等國家開展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

(二)以浙江地勘局為代表,實行“以地勘單位為基礎進行改制,以地勘局為單元,進行結構整合和疏通環境,充分利用事業牌子和企業機制,壯大經濟實力”

(1)以地勘單位為基礎,整體構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保留原事業單位的牌子。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由國有股和職工持股形成。

(2)以地勘局為單元,調整生產經營結構,并大力疏通外部關系。省財政已經答應,他們的地勘費基數每年遞增8%,他們的養老、醫療保險,大部分已進入社會。

(3)逐步調整規范地勘局與所屬企業化經營單位的關系。出于充分利用地勘局作為直屬事業單位的牌子,要穩住它,擴大它的影響,在體制上不作改動,著重在機制上改革對所屬企業化經營地勘單位的領導。

(4)發揮地勘隊伍的優勢,搞好為區域經濟建設服務,用實際的業績,讓地方政府認識到地勘單位存在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為充分利用事業牌子和企業機制擴大社會影響。

(三)以安徽地勘局為代表,實行“對上保事業的牌子,對下抓企業化經營,以隊為基礎事企分開,以局為單元整合結構”

(1)他們認為,對上保事業的牌子,對下抓企業化經營,是符合安徽地勘局實際情況的選擇。它既不影響繼續享受事業單位的優惠條件,又不影響大力推進企業化經營的進程,二者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2)以地勘單位為基礎,內部事企分開。其具體內容是把主業和輔業分開,主業是走市場的部分,即工程勘察、基礎施工、多種經營等,內部完全模擬公司制運作,不與輔業部分滲合;輔業部分包括地質勘查、后勤服務、基地管理等,屬于事業性質,但內部也搞企業化管理。

(3)以局為單元,整合產業結構,已確立地質勘查業、礦產品開發加工業、工勘施工業為主導產業,局將集中財力,加大投入,并多方籌集資金,把產業做大。最終形成“一院三個集團”的格局,即地調院、工勘集團、礦業集團、測繪專業集團。

(4)保證實現上述方案的主要措施是:①組織上大隊內部事企劃開,互不干擾,除隊長外各負其責;②主業和輔業都搞三項制度改革;③對主業和輔業,都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④局將全力疏通外部環境,爭取各種優惠政策。

二、對企業化經營中帶有共性問題的評述

(一)地勘單位內部實行事企分開

地勘單位在深入實施企業化經營中,在局或地質大隊內部,把事業和企業分開,互不干擾,相對獨立地按照各自的機制運作,可能具有普遍意義。第一,從總結歷史經驗看,許多過去風光一時的市場收入搞得好的地質隊,在事企不分體制下,紛紛走入困境。原因是市場收入的效益,都被本單位廣大職工給吃了,或者替國家分擔了經費不足的困難,無法形成積累。因此,一旦出現變化,他們沒有任何承受能力,只好又退回事業的保險箱。第二,從現實看,長期事企混合運作,既管不好事業,也經營不好企業,造成“兩耽誤”。特別是有可能造成成本失真、效益失真。許多隊辦企業,在審計時出現的虛盈實虧;不少對外收入,通過地勘費暗補,維持表現的繁榮。這都是事企混合管理的結果。可以設想,一個隊長,既要他維護出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把企業搞好,又讓他完成主辦單元交辦的安置人員、保持穩定的任務,而這兩件事在具體執行上是相互矛盾的,很難處理好。所以在地勘單位內部實行事企分開,是很有必要的。分開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有的在全局范圍內分開,有的在地質大隊內分開,有的作為企業,在屬下設置專門管理事業的機構,都是可以的,不必強求一致。

(二)以局為單元進行產業整合

各地勘單位所辦的企業,普遍存在著小、散、結構趨同,所以以局為單元進行產業整合勢在必行。整合的辦法可考慮:

首先,要明確全局所要發展的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這些產業確定的原則是:自己的優勢同市場需求的結合點,二者缺一不可。

其次,根據主導產業、支柱產業的特點,決定整合和重組的要求。有的要以局為單元,統一發展。如:對大型礦產開發、礦產勘查的產業,就應當以局為單元,統一去搞。因為它的投資大、周期長、風險大,光靠一個地勘單位無法承受。有的要有分有統。如:對工程勘查、基礎施工的產業,就應當有分有統,分是為了適應市場經營的需要,,發揮多個積極性,特別是對一些中小項目,光靠局統一去攬活是不現實的;統是為了更好地利用高級別的資質、大型的設備,更好地承攬大項目,更有效地開發新技術、新方法。有的則適于聯營。如:旅游業、某些服務業等,既可以獨立經營,又需要相互依托,招攬生意。

第三,調整的方法,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分別進行。但是確定重大項目,籌措資金,必須在戰略謀劃的基礎上進行,這里,增量的投入是至關重要的,局的作用具有決定性。當然,在具體步驟上,可以先以隊為基礎進行調整,發展各自的重點產業,然后局再作整合;但是條件成熟的,也可以在全局范圍內,進行產業重組。

(三)局機關的改革要提到議事日程

近20年的地勘單位改革,都是在地質大隊一級進行,局機關作為事業單位,全權領導著地勘單位的改革,而本身基本沒有觸動。這次,不僅有37號文件要求,局機關和地質大隊都要改,而且在事企分開的要求下,局機關也必須改。

總體考慮是:地勘局作為事業單位的牌子不能動,保事業的牌子,首先要保局的牌子,在對外是事業單位的大前提下,在內部對事、企分別用不同機制和人員去管理,機構可以分三塊:

(1)局機關要組織一個專門機構,代表出資人去管所屬的業已分開的企業。可以組成管理國有股權(產權)的董事會,行使國有股東的權利,按照董事會的職權,確保出資人的權益。

(2)對局級還保有的事業職能,要進一步明確、細化,組成專門機構去管。這里的問題是如何規范地分配事業費(增量投資交給管企業的去配置),并且一定要包死基數(政策性增資,統一調整基數),不搞臨時增補,防止“跑局錢進”,形成要錢的機制。

(3)局機關的辦公室、政治工作機構、人事機構、財務機構等,可以不分為事業和企業,作為綜合部門,管理所屬單位各自的業務。

局機關管企業的部分,進一步發展可能有兩種模式:一是作為控股公司,專門從事資本經營,不搞實業經營;二是作為集團公司,既搞資本經營,也搞實業經營。

(四)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實行現代企業制度

黨中央提出的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就是要使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改造成為公司制企業,其關鍵是要建立與現代公司運行機制相適應的公司治理結構。

現代公司最基本的特點,一是眾多出資者共同出資,形成了公司的法人資產,股東對公司債務所負責任只以其投入的股本為限;二是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分離,所有者“遠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由具有經濟能力的人直接管理企業的運營。正是由于這些特點,現代公司必須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以通過出資者(股東)對公司控制權的配置和行使,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

局屬的骨干企業,有條件的地勘單位都要逐步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對此,許多地勘局和地勘單位都作了有益的探索,既取得了經驗,也遇到了問題。當前的主流方向應當是積極創造條件,加速改革進程。首先可以在出資者到位、經營者與所有者分離這兩個基本點上進行深入,模擬運行,待條件成熟時再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

(五)對小型企業網點放開搞活

這項工作已有相當的進展,但要深入抓下去。放開的原則要堅持:①堅持以地質大隊一級地勘單位為主體,不能多頭放。②堅持與產業結構調整、資本結構調整相結合,不能孤立地抓放小。③要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保護資產所有者的權益。④要堅持與職工分流相結合,不能把資產放開了,把人員留下來。

放的形式要靈活多樣:①股份合作制。國家投入可轉為債權,逐步返回。②合伙經營。可本著職工自愿,單位同意,按有關法律和規定的程序改制,國有資產全部置換。③產權出售。包括整體出售、部分出售、單項出售。必須嚴格評估,公平交易。④引資嫁接。包括入股式嫁接、聯營式嫁接。⑤企業兼并。包括承擔債務式兼并、投資入股式兼并、購買式兼并、行政劃撥式兼并等。⑥租賃經營。包括抽資租賃、抵押租賃、還本租賃。⑦承包經營。包括風險抵押式承包、定額上繳式承包。

(六)切實抓好人員的分流

由于職工的素質同產業的要求不夠適應,即使產業結構調整到位,小企業放開,仍有一部分職工得不到安置。因此,采取多種形式分流職工,同營造新的產業一樣重要。其具體做法是:①實施再就業工程。各單位建立“再就業工程專項費用”,專項用于下崗職工培訓和再就業支出,增強職工轉崗適應能力,增加再就業機會。②鼓勵下崗職工從事集體、個體經營或對外勞務輸出。根據情況,對個體經營者可適當支助資金或貸款;要求保留職工身份的,必須按規定交足規定的費用。③退養。45歲以上的,可以按照一定標準,發放退養費,到退休時再辦理退休。④退休。因身體狀況不佳,退休年齡可放寬5年(比國家規定),但須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局批準。⑤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安置。由本人申請,家屬簽字,經職代會同意,企業法人代表批準,公證部門公證,可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做一次性安置。安置費用的標準可靈活掌握。

(七)基地管理逐步實行社會化

在對主導產業、支柱產業的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革,對小企業網點實行放開搞活的同時,再把主業和副業分離、物業管理和生產經營分離,以減輕新改制企業辦社會的負擔。其具體做法是:對原地勘單位的基地進行改造,組建物業管理中心,條件成熟時,可轉為社區服務中心,與原系統脫鉤。

物業管理中心的職能是:①管理原地勘單位基地的房地產,有的直接經營,有的服務維修;②管理沒有進入股權的原來國有資產,以及代表所有者管理小企業網點的國有股權;③經營管理原地勘單位基地的公用服務設施;④管理離退休職工的日常事務;⑤管理下崗職工,有的可以搞待崗培訓。

物業管理中心實行“獨立核算、有償服務,以收抵支、定額補貼,超支不補、節約提成”的經濟責任制。關鍵是要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費標準,有的標準要經過批準,不能自作主張。

物業管理中心的領導體制,有的由地勘局直接管理,有的經地勘局委托,由局屬企業管理。不管由誰管理,都要規范管理模式,建立既有利于提高服務質量,又有利于高效益的經濟承包責任制。而且管理方式逐步向城市社區管理中心學習,以便條件成熟時,放到當地社區。

三、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已經取得的成績應當肯定,但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有的是原來潛伏著,現在表面化了;有的則是在新形勢下發生的。其中主要有:

1.政府的現行政策和某些行為,不利于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推進。如:①事業單位調整工資,不是按全部在冊人員給,而是扣除已經轉企的人員;②省級財政要求地勘單位按全額預算的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上報會計報表,強化了事業管理,弱化了企業管理;③某些地方財政和主管領導,認為地勘單位對外收入,應相應減少財政撥款,使地勘單位感到越搞企業化越吃虧。

2.這次調工資,為廣大地勘職工增加收入,本來是件大好事,但是也對企業化經營的推進產生負面影響。比如:從事事業性質工作職工工資的提高,必然造成從事企業工作的職工的攀比,進而加大了企業壓力,促使成本提高,競爭力減弱,甚至影響向企業分流人員。再比如:由于事業單位定期提高工資,也普遍強化了保事業牌子的意識,因為一次調工資可使一個局增加上千萬元的財政撥款,這比市場上收入上億元還頂用。可見,事業的牌子很值錢,如果能穩住這個牌子,干嘛還要冒企業化的風險呢。

3.地勘單位人員過多,且素質和結構不適應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原以為通過生產經營結構調整,可以把現有人員大部分轉到企業去。兩年的實踐證明,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新的產業所需要的人,并非是現有富余人員所能勝任的。所以,即使地勘單位生產經營結構調整到位,大多數富余人員也無法得到安置,同時也不能用企業賺的錢去為地勘單位養活人。富余人員難以解決是大多數地勘單位面臨的最大問題和困難。

4.許多地勘單位現有的市場收入,有相當一部分是靠地勘費的補貼而取得的,這也是原來沒有引起重視或認識不足的問題。人們習慣上總是把市場收入同地勘費撥入加在一起,計算地勘單位的總收入,并用市場收入占地勘單位總收入的百分比來論證地勘單位的市場化成就。可是如果某些市場收入是靠地勘費補貼才能實現,那么一旦補貼沒有了,這部分市場份額就失去了競爭力,收入也就沒有了。所以這部分市場收入與地勘費的關系,不是彼此獨立相加的關系,而是一方沒有、另一方也不存在了的關系。這不能不說是地勘單位潛伏的一個嚴重問題,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勘單位不可能長期靠補貼在市場上競爭。

5.地勘單位對主導產品或主導勞務的選擇面臨難題。從地勘單位的自身優勢看,一是開礦,探采結合;二是從事地質勘查勞務。但這兩根支柱都步履艱難。在開礦方面,不是所有省地勘局都有這個優勢,在一個地勘局內,也不是所有地質隊都有這個優勢。即使存在這種優勢的局和隊,也普遍存在兩大難題:一是開礦的環境太差,比較普遍地存在著當地政府侵占礦業權人的利益。二是開礦所需的資金短缺,同時開礦的層次也太低。靠地質隊這一級辦礦,只能是小打小鬧,且也容易受侵犯。而要上規模、正規開采,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開發有色金屬礦,投資大、周期長,沒有國家的專項支持,難以成功。在地質勘查方面,生產能力過大而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進一步加劇:①屬地化之后,真正用于地質勘查投入的明顯減少。因為現在是根據投入效益作出的自主選擇,效益不好,投入自然減少。②社會資金對商業性地勘投入仍然缺乏積極性,一方面,許多老礦山已進入中后期,迫切需要后備資源,但又沒有資金開辟新區找礦;有的雖有投資意向,但又難以選到理想的礦區、礦點。另一方面,有的地勘單位占有大量成礦區域和有遠景的礦點,但又缺少足夠的資金進行投入;如果讓他們讓出地盤,要價又太高,買方難以認同。目前正處在互不相讓的狀態。③除礦產勘查而外的地質勘查諸如環境地質、災害地質、農業地質、旅游地質等,說起來前景廣闊,做起來很少有人問津,原因是這些地質工作多是供給方炒起來的,真正的社會有效需求還沒有較多地出現。

6.對地勘單位某些優惠政策難以落實,有的規定也相互矛盾。如:國辦發[1999]37號文規定“地質勘查單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時,允許其部分或全部轉增國家資本金”。可是《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又規定,地勘單位過去已經取得的探礦權,如果超過保護年限,收歸國家所有。這后面的規定,實際上否定了前面的規定。有些地方政府,包括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把地勘單位過去形成的已超過保護期的探礦權,拿出來轉讓,招商引資,地勘單位難以接受。

四、解決地勘單位困難和問題的對策建議

1.對地勘單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有理性認識。它既是結構性的,又是體制性的。所謂結構性的,就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用行政方法配置的龐大的地質隊伍,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市場來配置,不需要那么多了,而且差距很大,甚至連原來的10%都用不了,90%要轉為非地勘業。這是一種非常嚴酷的現實,不是臨時的困難。所謂體制性的,是指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商業性固體礦產的勘查,是由國家財政提供經費,用完即核銷的事業管理體制,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礦產品是競爭性商品,勘探費由企業出資,進入礦產品成本,可見商業性礦產勘查是一種企業行為。因此,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實現結構調整、體制轉換,從根本上說是由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大環境所決定的,其方向是不可逆轉的。對上述兩點,一定要有清醒認識,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2.要正確處理事業牌子和企業化經營的關系。地勘單位仍然保留事業性質本身,就是一項重要政策,充分而有效地利用這項政策,理所當然地是我們要努力堅持的頭等大事。對此,有許多地勘局做得很好,應當繼續努力。但是這畢竟不需要組織很多人去做,只要明確責任,指定專人去疏通就可以了。同時也不宜擴大宣傳,因為在這件事情上讓廣大職工知道得太多,有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形成層層向上的一種機制。對地勘局的主要職能來說,應當放在組織和領導地勘單位實施企業化經營上。實際上大家也是這樣做的,這里需要論證的是在處理向上要和向市場要的關系上可能有四種結果:一是向上要影響了向市場要,即由于向上要,強化了干部和職工的等、靠、要的意識,弱化了闖市場的勁頭;二是向市場要影響了向上要,即由于對上邊的工作沒有做好,造成市場增收,而相應減少財政撥款;三是向上要和向市場要互不影響;四是向上要增強了向市場要的實力,即把向上要的錢利用得好,能夠產生長期效應。我們應當努力爭取第四種結果,至少要達到第三種結果,一定要防止第一種和第二種結果。

3.地勘單位的人多,靠企業化經營來消化或轉移又是不可能的。所以大量富余人員長期滯留在地勘單位,是很多地質隊由事業向企業轉化過程中無法回避的大問題。對此,必須求助于政府。辦法是:比照國內一些大企業的做法(如石油、石化、銀行),對原事業編制的職工,年滿45歲以上的可以內退或買斷。其所需費用,首先從地勘費基數中拿出一部分,再由財政部門一次性支持一部分。這個問題解決了,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就會大大前進一步。據估算,45歲以上的職工,約占地勘單位現有在崗職工的1/3,他們之中的大多數是富余人員。穩住了這些人,就穩住了整個局面。實踐也證明,與其花錢辦那些為安置人而不死不活的企業,不如干脆把錢用于這些人員的內退或買斷。

4.地勘單位用于經營性的資產和資金嚴重不足,大多數為人均不足1萬元。為了緩解這個問題,除了從地勘費基數中每年擠出10%用于投資而外,還需要政府從兩個方面給予切實的支持:一是對地勘單位用國家預算完成的探礦權,不受保護年限的限制,誰找的礦,歸誰支配,形成的探礦權價款,轉增國家資金;二是建立專門用于補貼礦產普查的“地質勘查基金”,把地勘單位的主業培育和發展起來。這等于增加地勘單位經營性資產。因為主業有活干了,地勘單位現有的裝備和技術都可以派上用場。

“地質勘查基金”用于補貼普查,不是用“基金”直接立項,代替企業去找礦,而是通過“基金”的杠桿作用,經過兩級傳導,去調動社會資金,增加勘查投入。首先,用“基金”補貼礦產普查。之所以補貼普查,是因為在整個礦產勘查中,普查階段風險最大,社會資金最不肯進入,通過政府補貼,可以調動社會資金進入普查。其次,一旦普查有所突破,找到了市場需要的有望礦點、礦區,就可以有效地調動社會資金進入礦產勘查。這樣,通過兩個層次調動,即政府補貼,調動社會普查資金;普查成果,調動社會勘查資金,就可以用少量的政府補貼,把固體礦產勘查的投入啟動起來,促進地勘單位主業的發展。

5.政府的各項政策,必須向有利于推進地勘單位改革的方向轉變。很明顯,要求地勘單位實行企業化經營,逐步成為“四自”的經濟實體,是國辦發[1999]37號文的既定方針。因此,各級政府對地勘單位的政策應當服從并服務于這個總目的,而不是相反。當前,至少在如下3個問題上應當進行政策的調整:①在對地勘單位按事業性質調整工資時,不宜劃分已轉產或未轉產,應當一視同仁,統一增加基數;②在財務制度上,在滿足統一報表要求的前提下,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地勘單位加強對外增收的核算,不要把財務預算管理,管得太死;③對企業化經營效益好的地勘單位,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促進它,表揚它,而不要減少它應當得到的財政撥款。總之,對地勘單位所有的財政優惠和政策,應當有利于它向市場上創收,而不是鞭打快車。要研究建立支持地勘單位企業化經營的政策體系。

焦作市國土資源局

丁新務 黨組書記、局長

張正海 黨組成員、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黃三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承富 黨組成員、副局長

丁長春 黨組成員、副局長

薛東來 黨組成員、副局長(2010年6月)

張鐵鷹 黨組成員、副局長(2010年6月)

徐明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0年6月)

侯寶中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2010年6月)

王衛民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2010年6月)

【國土資源】2010年,焦作市耕地面積為19.66萬公頃。園地3877公頃,林地62087公頃,草地11082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70681公頃,交通用地1318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3395公頃,其中勝美礦產測繪資質他土地6389公頃。煤炭年產礦量493.37萬噸,建筑石料用灰巖444.87萬噸,水泥用灰巖212.37萬噸,制灰用灰巖38萬噸,熔劑用灰巖36萬噸,耐火粘土2.3萬噸,硫鐵礦4.6萬噸,鐵礬土6.7萬噸,高嶺土3.8萬噸,玻璃用白云巖1.15萬噸。

【耕地保護】2010年,市政府與市、縣、鄉政府主要領導層層簽訂中勝美礦產測繪資質了2010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耕地保護責任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同時,進一步嚴格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中勝美礦產測繪資質的審查、論證、補劃等工作,落實與農業部門聯合驗收的工作制度,全年補充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15748畝,耕地面積繼續穩定在289萬畝,基本農田保持在242萬畝,連續第12年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受到了省廳和國家的好評。

【測繪市場管理】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對測繪任務的備案、測繪成果的匯交及涉密測繪成果的管理都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完成了10個測繪項目備案和11個測繪成果的匯交。開展了焦作市坐標系統統一化建設工程,確定了省測繪工程院作為技術協作單位,建立了統一的焦作市地方坐標系,將西安80坐標系的D級GPS坐標成果和焦作市原城建坐標控制網成果轉換到新的焦作市地方統一坐標系中。開展了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對全市符合換證條件的25家測繪單位進行了初審和資質上報,批準19家。另新申報測繪單位兩家,獲省測繪局批準。開展地圖市場檢查22次,查封、收繳違規地圖產品68件,其中“三無”地圖28幅、地球儀21個、涉及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14件,涉及的生產及銷售單位5家,未發現存在泄密隱患的地圖。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12月,六縣(市)、四區(高新區并入山陽區)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農村部分)順利通過省級預檢。全市共投入調查經費2173萬元,調查宗地4.96萬余宗,完成了建制鄉(鎮)政府所在地93.67平方公里調查及建庫工作,查清了3972.6平方公里土地的分類、權屬、界線、面積等利用狀況,各項成果順利通過省廳預檢。圓滿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本年度變更調查工作采取了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同步進行的方法,初步實現了從“以數管地”向“以圖管理”的轉變。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全年組織建設用地交易73宗、面積4348畝,收繳土地出讓金12.17億元,確保了土地市場需求。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138畝。

【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2010年,以武陟、孟州、沁陽和沁北產業集聚區、焦作循環經濟區5個國家級和省級試點區為重點,積極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建設標準廠房109萬平方米。籌集土地儲備資金1.8億元,儲備土地1254畝,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170畝。科學編制礦產資源規劃,嚴格設立了礦產資源保護區、開發區和禁采區,加強礦產資源開采準入管理,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大力推進礦產資源整合,指導縣(市)區編制完成了22個礦區、5個重點礦種、82家采礦權整合實施方案,為促進全市礦業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山陽區以焦作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為重點做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引進項目12個,節約耕地1000余畝。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堅持“有限指標保重點,一般項目靠挖潛”的原則,緊緊圍繞全市149個省、市級重點項目,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先后完成新月鐵路第二雙線、鄭焦城際鐵路云臺山支線、博愛縣天然氣利用等18個國家和省市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上報建設用地57個批次2.58萬余畝,批回土地7233畝,爭取新增報批用地2萬余畝,及時供地1.4萬畝,有力保障了職教園區、產業集聚區等123個重點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爭取使用掛鉤指標3870畝,縣域重點項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雙保工程”先進單位。

【土地整理】2010年,焦作市爭取省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44億元,組織實施了11個土地整治項目,整理土地規模達17.2萬畝。

【土地綜合整治】2010年,全市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順利推進,確定了孟州錢溝村、東孟莊村為省級試點,整治規模44.29公頃。

【礦產開發管理】2010年,與省地質勘查技術部門協作,著力解決礦業權設置中的證庫不符、礦權飄移、礦區范圍重疊等問題,實地核查了146家礦山企業,換證118個,埋設定界控制點363個,解決了85家礦山企業邊界問題。落實采礦許可證全國統一配號規定,為160家采礦企業辦理了統一配號發證。完成139家礦山企業儲量動態檢測,全市采礦持證率和動態檢測率均達100%。全年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2905萬元,采礦權價款和采礦權使用費137萬元。

【地質災害防治】2010年,全市舉辦基層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培訓班26期,培訓人員1533人,發放地質災害防治簡明讀本4030本、簡明彩頁1800份;出動110余人次排查出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區、段)80多處,其中大型隱患點1處、中型隱患點14處,列入市級防治方案的重要隱患點(區、段)15處;完善更新了市、縣(市)區群測群防行政體系和群測群防點基本信息臺賬,明確監測人員70人、監測責任人55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1330份;投資1.2萬余元購買了發電機、手持防水喇叭、防水手電筒、雨衣、雨鞋等應急救災物資,并在修武縣西村鄉組織了地質災害防災應急演練。沁陽市、博愛縣獲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全市汛期地質災害氣象三級預警預報9次。

【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完成了《焦作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6~2015)》修編工作,規劃治理恢復資金23億元;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全年共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方案》、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責任書》55份,存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380余萬元;組織了4個地質環境治理恢復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兩個項目的實施,全年完成治理資金1100萬元;編制完成了《焦作市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重點工程三年實施方案(2010~2012年)》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爭取國家2010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1億元。編制完成了《焦作市2010年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報告》,地下水監測工作運行正常。

【儲量管理】規范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全市139個礦山企業中有138個完成了礦山儲量動態檢測驗收備案工作,其中甲類礦山17個、完成比例100%,乙類礦山121個、完成比例99%;對全市13個礦山儲量動態檢測機構三年來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情況進行了考核,重新組織向省國土資源廳申報了11家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資質單位,淘汰了兩家礦山儲量動態檢測考核不合格單位。

【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2010年5月15~20日,組織開展了中國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宣傳周活動。參加了河南省“十大最優美的地質景觀”評比活動,焦作云臺山紅石峽水體景觀和神農山“龍脊長城”景觀雙雙入選河南省“十大優美地質景觀”;建立更新了中國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網站;完成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規劃修編工作;組織完成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博物館的設計工作;成功申報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項目,財政部批復地質遺跡保護資金1160萬元。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地質博物館建設工作全面啟動,完成了地質博物館方案設計和工程地質勘探以及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規劃修編工作。

【礦產勘查管理】2010年,全年未發現違法勘查行為,勘查持證率達100%。組織了全市3個探礦權的清理工作。按照國土資源部與市政府簽訂的協議,認真組織,對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實施的焦作市恩村煤層氣勘查項目進行了四次督察,確保了探礦權人依法探礦。對全市地熱資源進行了調查,組織向省國土資源廳申報了焦作市淺層地熱資源普查項目,完成了對溫縣地熱普查項目的驗收。

【焦作礦山公園】焦作縫山國家礦山公園建設資格于2010年5月份獲國土資源部批準,是一座以展示煤礦開采遺跡景觀為主體,以石灰巖采礦遺跡治理、地面塌陷遺跡治理等環境更新、生態恢復手段展示為核心,并融合古代瓷窯遺址、現代影視城等人文景觀于一體的綜合性礦山公園。礦山公園的功能布局設計為焦煤集團白云有限公司和北山縫山公園兩個核心景區、一個森林公園輔助景區,規劃面積11.67平方公里,已經建成的面積為5平方公里。

【國土資源規劃與科技】2010年6月,焦作市礦產資源規劃已按照要求編制完成,并通過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全市共有11個項目立項,分別為沁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河南焦作經濟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孟州市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報告、孟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溫縣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利用研究、溫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電子政務平臺綜合事務管理系統、武陟縣黃河灘區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武陟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研究、修武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4個項目通過省廳科技鑒定:修武縣城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報告、修武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焦作市國土資源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建設、博愛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5個科技項目獲省廳獎勵:焦作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和焦作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設研究獲一等獎,焦作市黃河灘區土地開發利用綜合研究獲二等獎,沁陽市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系統建設和沁陽市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調整獲三等獎。

【人事教育】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繼續在教育培訓和國土資源文化建設上下工夫,完成了“三定”方案的報批,新增科室3個,新增正科級職位5個,新增編制人數5人;調整了地產交易中心編制體制,保留了“地產交易中心”機構,核定編制7名,對職能職責重新進行了調整。組織了局機關的公開競聘工作,提拔14名正科、8名副科,涉及崗位變動23人。對5個縣(市)局和5個分局及部分二級機構的干部進行了調整和輪崗,共提拔正科8名、副科17名。組織22人參加局長培訓班,組織安排1名處級干部和1名科級干部參加市委黨校學習,圓滿完成了四城區143名地礦人員的接收工作。組織參加了省廳組織的優秀、先進、達標基層國土資源鄉所活動,全市共有61個鄉所受到省廳表彰,爭取省政府補助經費163.215萬元。開展向玉樹地震災區捐款和“愛心一日捐”活動,共捐款58870元。參加建廳十周年文藝匯演,修武局的舞蹈《歡聚一堂》獲一等獎。

【土地收購儲備】2010年,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共儲備土地1253.37畝,其中收購土地432.8畝,收回土地175.79畝,新增地644.78畝,超出市局下達目標95.6畝。供應土地15宗1220.2畝,實現儲備收益23140.205萬元。籌集土地儲備資金1.8億元,按時償還到期貸款1.14億元,支付土地儲備專項資金6616.26萬元,償還貸款利息支出1341.12萬元。全年返還14宗土地儲備成本6005.7萬元,爭取市財政撥付土地收益基金241萬元,追回欠款40.27萬元。工業集聚區完成13個項目的勘測定界工作,用地面積1335.49畝,上報征收土地2291.96畝,供應新上項目用地5宗880.72畝,收繳土地出讓金4085萬元。抓好黃河灘土地整理補充耕地指標管理,銷售補充耕地指標1850畝,銷售收入1660.49萬元,收繳1155萬元。為南水北調、工業集聚區、城際鐵路等項目提供補充耕地指標4500余畝。全力服務南水北調工程。完成南水北調控規區土地調查4004.36畝,完成農地儲備11宗104.13畝,配合辦理工程建設用地手續15宗2500畝。加強儲備土地管理,嘗試競爭性短期出租,實現儲備土地短期利用收入8.04萬元。

【信息化建設】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改造升級了綜合事務管理、建設用地審批、采礦權和土地登記等電子政務系統,錄入各類國土資源管理數據信息4萬余份,全年網上運行業務審批報件2460件,公文收發1345件,各類文件材料內網傳輸8342件,公開政務信息1050條,辦理“政府在線”舉報、咨詢129條,連續四年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政務信息網上公開示范單位”,在全國地市級網站測評中排名第八位,“金土工程”項目獲省廳科技進步一等獎。

【土地執法監察】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制定了《焦作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實施辦法》、《焦作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考核辦法》、《焦作市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警示約談辦法(試行)》等制度,在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基礎上,充分利用12336信息平臺,對土地違法案件做到早發現、早查處;同時,積極主動與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單位)結合,對于影響較大的土地違法案件進行聯合辦案,有效打擊了違法用地行為,從而達到查處一案、震懾一方的目的。全年共發生土地違法行為131宗,對符合立案條件的74宗進行了立案查處,查處違法用地面積59.4334公頃,結案率達98.2%。

【第十次全市衛星遙感執法檢查】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按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應用衛星遙感技術開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組織召開了焦作市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會議,就土地衛片執法檢察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對階段性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匯報,取得了市政府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副市長賈書君多次主持召開了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衛片執法檢查專題會”,保證了衛片工作的順利開展。第十次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通過驗收,衛片執法檢查共涉及276個圖斑、335宗地,監測面積為12785.77畝,農用地面積為9575.84畝,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95宗,面積為9580.95畝,軍用土地1宗,面積為61.6畝,實地偽變化140宗,面積為2963.61畝。全市違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積與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的比例為1.01%。

【礦政執法監察】2010年3月,市政府印發了《焦作市開展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焦政辦〔2010〕86號)和《焦作市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和對非煤持證礦山進行集中治理整頓通告》,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市政府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出非法采礦點439處,依法取締非法采礦點439處。沒收采礦工具和采礦設備210余件,切斷運礦道路21條,遣散人員115人,沒收非法采出礦產品10噸,關停焦矸窯113座,清理道路兩側礦產品堆放點43處,清理礦產品3100余噸,有效地打擊了非法采礦行為。

【信訪工作】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繼續堅持信訪工作“日報告、周研判、旬督查、季通報”制度,深入開展重大建設項目信訪評估工作,加大了從源頭預防和減少信訪矛盾的發生。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百日競賽活動和領導干部定期接訪、下訪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訪事項331起,較去年下降20%,排查化解各類疑難信訪事項40起,辦理上級交辦信訪事項38起,結案率100%,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被省廳推薦為全國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檔案管理】2010年,投入16萬元,對檔案室軟硬件進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檔案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標準得到了進一步顯現,檔案查詢服務更加便捷快速。全年整理各類檔案6828卷,文書檔案3691卷,業務檔案3137卷,累計提供檔案信息服務2150多人次,順利通過了省一級檔案管理達標驗收。

【12336舉報電話】2010年,共接到舉報電話994起,其中受理國土資源違法線索435起,接省廳轉辦函33件,政策咨詢電話526起。經核查確認屬實的有307起,無效件161起,其中舉報土地違法的283起,礦產資源違法的24起,群眾滿意率達99%。

【“保障經濟發展、保護耕地紅線”工程】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國土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在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開展“保增長、保紅線”工作。全年共上報審批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147.7816公頃,補充耕地147.7816公頃,連續11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省國土資源廳獎勵2000畝用地指標。

【企業服務年活動】2010年3月,市國土資源局開展“項目服務年”活動,對納入全省聯審聯批范圍的38個重大項目和市111個重點項目,按時間節點要求采取特事特辦、領導分包、限期辦結等措施,全年共上報57個用地批次,報批建設用地2.5萬畝,在全省17個地市排名第六。保障了職教園區、山陽循環經濟園區、武西桃花峪黃河大橋、太極拳養生基地、趙固鐵路、廈工工業園二期、修正藥業、北大附中、多生多等全市各類重點項目用地123個,被市政府評為項目服務先進單位。

(朱兵)